消費暴民 霸凌戴爾(美商ZDNet科技網站總編輯陳奭璁)

juddy007 wrote:
那筆龐大的訂單中有多...(恕刪)


沒聽過口碑行銷嗎?吃好到相報嗎?

不然dell沒事在plurk這類的網站佈建30多個專屬員工負責進行微型部落格行銷是在發瘋喔....
zetaBeast wrote:
先註明一下,這篇只是...(恕刪)


這隻狗不知道吃了戴爾多少飼料
玩具跟林志玲他哥的化妝品都可以一折五折賣了
螢幕下殺7000有甚麼好奇怪的??
受害的是廠商??那平時他賺消費者錢的時候
有人說受害的就是消費者了嗎??
標錯價就要出貨是太強人所難了~
但是最少一筆訂單要出一台~這樣比較合情合理..
如果不照這樣終身拒買dell產品
但是會先訂50台來退貨

陳爽聰你給我過來~讓我霸凌你!!! 楊林敢!!!
我想知道這網站總編輯是否代表ZDNET發表看法

如果是.這樣的公司因該也要抵制

抵制的原因是錯誤的經營理念和企業道德

比錯誤的經營方式和走後門更可怕

在我看來ZDNET這篇與呆額一樣完全漠視消費者的權利

以及對於處理消費爭議時一副[你們這些小蝦米能對我怎樣]

況且這是台灣.司法遇到權貴就會轉彎的地方[才不怕你們哩]
zetaBeast wrote:
...(恕刪)


左側的我吥…87%
你今天正義了嗎?
比喻:一個女人,脫光衣物,在街上,標明一次999元,有客人上門,自己卻又說太便宜了,我不認帳,但我送妳折價券,這時客人大發雷霆,弄上檯面,妓女事後卻表態,她是整起事件的受害著!

"最大受害者是廠商"
這句大有問題,自己本身拋出的問題,卻怪在他人身上,而說受害者是它! 邏輯有正確嗎
ZDNET是在玩兩面手法嗎?
還是投稿只是個人的意見?
請看ZDNET的首頁我用紅色框起來的ZD語錄

小賭徒 wrote:
北京晨報2008年2...
2006年8月7日,戴爾官方網站上將原價8999元人民幣的SC430雙核服務器標價為800餘元,引來用戶搶購。此後戴爾表示報價錯誤,不能執行原訂單。補償方案為,提交過訂單的客戶能以75%的價格購買此產品。有消費者向福建省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07年7月4日判決戴爾按照當時報價執行合同。...(恕刪)



就拿這件來談談好了,原價 8999RMB(約45,000NT),標價8XX元RMB(約NT4000元),DELL表示為報價錯誤,不能執行原訂單。

再比對去年各大網站一堆人熱購的SC430 NT7,900.-,卻屬DELL正常的折扣出貨價。

所以低於10%算是標錯價,18%就算正常折扣價?

===============================================

題外話,在大陸買A貨合理的成交價格也在開價的20%左右;看來DELL真的是有學到...

ZDNET最大的廣告主應該是dell吧,幫dell說話不意外,畢竟"拿人手短,吃人嘴軟"。
請看zdnet主頁最下方就是dell的廣告。
哪有消費者買東西還要問dell有沒有標錯價哦? 況且如果標錯價還拖了那麼久才說有問題?
就dell自己有問題還怪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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