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方面想, 做錯事情不用負該負的責任嗎?隨便寫封email說, 系統疏失無法成立, 下次請早, 就什麼事都沒了 ...(甚至連的 coupon 都沒有?)而且越來越多類似的案件出現, 再說DELL不是第一次這樣搞也許早變成商人的另類行銷手法! 完完全全把消費者當白痴耍~很多人爭的已經不是出不出貨的問題, 而是一個國際大廠應有的態度大家都想看DELL這次是否能"圓滿"的解決這事件!
執行長拿200萬買不回饋給員工這我不清楚內情也不想知道但是我知道如果員工覺得不合理,沒有抗議,任由資方資遣或裁員那是你們員工自己不團結不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所以造成"姑息養奸"這也必須自己承受然而今天錯的是DELL本身消費者若不爭取自己的權益,以後你被當作猴子耍標50塊賣你500,那也是剛好而已
P wrote:有個女的朋友酒量不好 但酒膽很夠某天在KTV又喝茫了對男的又摟又抱又親是又騎然後男的就抱到爽親到爽騎到爆還叫男的大家一起來!!第二天女的不認帳我想說這個女的就是賤貨沒錯 活該但是這些男的我覺得也真夠爛的得了便宜還要說自己被騷擾唉 只能說現在這個社會閉著眼硬要凹的人真的很多應該說敢凹就會贏...呵呵 實在是很爛的故事與比喻....有去過酒店?? 有被騷擾過??要教訓人也請多用點頭腦吧!!
(( 搔頭所以呢?那些什麼經費的可以拿去教育那些廠商不要標錯價格嗎?別拿來教育台灣人了,先把廠商管好吧=.=明明就廠商的錯Orz事出必有因啦!送出資料還不先注意資料有沒有正確,還保留一大堆時間讓大家可以下標那這到底是誰的錯啊?=..=Dell跟Pchome都一樣啦台灣政府,請多準備一筆教育廠商的經費吧!!
看了這麼多人討論Dell事件,小弟手癢也來回一下好了,大家都知道"趁火打劫"是不對的,如果看到受不了下標也是情有可原,但明知是對方的失誤不但不收手,還打算循其他途徑鬧下去,這真的是很沒有格調。Dell是應該為他們的失誤負責,但不致於需要為部份貪婪的鄉民送上大口的肥肉,還搞到消基會站出來為這群貪婪的鄉民站台,只因對方是國際大廠,可以趁機在對方傷口灑鹽,換成是網路詐騙集團的話,恐怕現在又一是波驚天地涕鬼神的求救文了。事情是該有個結果,但絕不是貪婪者的勝利....以上是小弟的淺見。
就法論法,法律上(民法)DELL站得住腳,不過...網路交易平台僅是要約引誘...消費者下單是契約的要約...廠商發確認信契約才成立這樣的機制在確保網路交易安全上有一定作用,在美國台灣都一樣....不瞭解法律適用的大大可能需要多保留一點,如果單憑一般人說理就以為懂法律,那世界上就不需要有律師、法官了,不是嗎?類似本案價差如此懸殊,硬要廠商履約也是違反契約上誠信原則,不過,輿論的力量確實可以讓DELL基於交易上誠信原則做出補償,至於補償多少,法律管不著,就看他認為多少錢才可以補救商譽吧但小弟要聲明的事是......我也搶標一台2209WA(特賣5XXX看似合理啊),但DELL沒給我確認信(order confirmation)我也沒辦法了,只好跟著大家用輿論的力量希望DELL不應就這麼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