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的品牌在臺灣的銷售成績不是很理想,
所以,他們只好再度出爛招:
我覺得打逆向廣告居多,【故意造成轟動】,
反正如果一大筆錢用來做廣告開銷的效益不大,
還不如來這招將錯就錯一來
【內可推銷庫存,外可造成轟動的效應】,
又可以【利用這招得到新會員的資料】。
我以前在【外商公司的行銷業務推廣部門就用過這種招數】了,
大家如果有【認真思考背後的目的】和【陰暗面】就不會覺得奇怪了。
用屁股想都知道,【不可能放錯價格還拖那麼久】不知道的,根本是有陰謀計畫的。
總覺得那些一窩蜂自以為撿到便宜的人【很可悲被耍一團】。
Dell,真有你的,
不過【看到問題背後目的的人就不會上當】了,除了那些... ...
這些下單的人,難到你當網路下單系統和管理維護是笨蛋嗎?
用屁股想都知道,發現好康別開心得太早,
你覺得你得到便宜搞不好是你自己被Dell耍得團團轉呢!
Dell臺灣銷售部門已經規劃好了等你們這些貪小便宜的人上吊呢!
見招拆爛招:
戴爾要退款 買家沒同意
北京18日訊:
2月18日購買了這款顯示器的杜先生說,2月17日,
有網友在戴爾官方網站購買了型號為XPS420的臺式電腦時發現,
在選擇顯示器時,原價8999元的27寸液晶顯示器2707WFP居然標價2515元。
該消息迅速傳開,引來眾多網友搶購。不少網友收到戴爾的確認消息並付款。
18日中午,這款超低價的顯示器鏈接被刪除。隨後幾日,戴爾表示這是銷售信息中出現的錯誤,無法執行。
“戴爾的銷售代表打電話給我,說標價出錯了,要求我無條件同意接受退款,我沒同意。
還有一些確認了訂單未付款的人,
【戴爾說可以在原價基礎上優惠1500元,好多人也沒同意。】”杜先生向記者表示。
律師說法
付款與否均應履行合同
東土律師事務所的許勝忠律師對此表示
,戴爾在官方網站上登出報價,
就屬於《合同法》中的邀約,
買方接受這個報價,提交訂單,合同就算成立。
不管是否已經付款,都應該履行合同。
在戴爾官方網站上公布的《銷售、服務和技術支持條款和條件》中,
記者也看到,對於“合同成立”規定:
一份銷售合同自下列情形發生時(以最早發生者為準)即告存在:
買方接受賣方(通過廣告、報價單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的)報價時;
以任何方式提供的買方訂單被接受時(以下列最早發生者為準):
賣方書面或口頭接受時,
(ii) 或者產品裝運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