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還在以為下訂就是契約成立的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01/115/1m9us.html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在受訪時表示,原則上只要消費者得到「訂單確立」的訊息,交易隨即成立,除非戴爾能提供「非人為疏忽」的證據,否則無法單方面更動契約內容。

我有收到DELL給我的收到訂單的確認信耶!!
所以訂單確立是沒問題的吧

律師針對此事件說交易成立
那個跟這件事無關卻相似的判例不知道是不是比律師的話有公信力
柴犬小小聚 http://www.shiba.idv.tw/index.php
saokie wrote:
首頁點左上角 適合家...(恕刪)

這位大哥別氣
樓主只要想要說明民法的處理方式
無奈我怎麼聽也聽不懂
故我也請樓主再去跑一次流程
看還有什麼小弟我還沒注意到的交易"陷阱"
期待樓主的回復
alberthk wrote:
致嘴炮王各個案例的勝...(恕刪)


不好意思

我從引用網址看到的只是解析而非判例,請問您可以引出相關解釋或著已經是高等法院提出的判例嗎?

很多人把單一的判決或著是高等法院的判例或是見解混在一起看

基本上單純一案的判決無法套用到所有看來外觀類似本質卻可能不同的案件

我書念得不夠好但是我還記得有看過, 實務上法庭上的法官對於大法官解釋或著判例比較能接受外(但也非百分之百),其他的單一判決多數僅供參考.......


此外 如果是真心要討論,也不該開口閉口說人嘴炮,在法庭上這樣是沒有用的,應該要以理服人不是嗎?

還有民法有個帝王條款誠實信用原則,對於雙方都該以誠信為主,所以很多案件才會有此說法認為一次訂很多台的人欠缺信賴保護之必要(但這也有待商榷)

我的看法是如果delll的訂單沒成立,又何來要求匯款通知或輸入卡號步驟? 至於對方到底是不是機器根本不在此論

總而言之您引用的只是單純的解析,但從您的回覆卻又把他當成高等法院的判例來操作,只會讓人越搞越糊塗而已



引個法條好了不然又被說成嘴炮(裁判就是我們一般說得判決)

參考法條
法院組織法第57條第1項
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
f9f wrote:
這位大哥別氣樓主只要...(恕刪)

還好啦 這篇我早在前兩天都整理好了
只是複製貼上而已

沒想到戴爾這家國際企業
線上付費竟然沒有吉帝旅遊這家公司嚴謹

只是有某些族群的人 不敢在這篇發言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0&t=1120615&last=12963227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alberthk wrote:
gstreamer wrote:
台灣Dell今年年初就發生過一樣,甚至更嚴重的案例,Dell自己都認錯出貨!
你說的完全不符合事實



法務部的文章裡講得很清楚
依法廠商是不必出貨,但廠商要認賠出貨那是廠商的個人行為,不是法律造成

所以你講的事和法律無關



唉...人家說你全都回嘴砲無用與法律無關??
那如果大家是期待廠商的個人行為(認賠)
與法律無關...
你根本不需要在這討論法律
講白一點
DELL要走到法律
有多少網友會下去玩
政府能有多少力量
大家期待的是
"與法律無關的事啦"
所以
"法律與DELL事件無關"
有關係的話
這件事很快就消失了
電腦工程師,有問題可以找我討論 Raxel
ruinousdeity wrote:
問題就在於,該網頁內...(恕刪)



不是吧?下單後收到的mail不是以下這封嗎?
轉自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0&t=1118665&r=3&p=4

***這是系統自動郵件--請不要回覆***
感謝您選購 Dell 產品並利用 Dell.com.tw 採購所需產品。
本郵件僅表示 Dell 已收到您的訂單,但並不表示 Dell 已接受您的訂單。您可以透過本郵件的附件來檢視您的訂單細節。
Dell 會在下一個工作日內與您聯絡,以確認訂單的詳細資料,包括最後的總購買金額,以及您的 Dell 客戶編號和 Dell 訂單編號。Dell 確認收到您的付款後,就會立即處理您的訂單,並透過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您,確定 Dell 已經接受並著手處理您的訂單。付款方式的詳細資訊請至。
請注意,如果從今日起算的七個日曆天內,Dell 仍未收到付款,則您的訂單將被取消。如果您在兩個工作日內尚未收到 Dell 的回應,請逕洽:00801 863 078。
再次感謝您在 Dell 線上商店購物。希望我們的線上商店讓您的採購作業更便利,也希望您未來需要電腦系統時,仍會選擇 Dell 產品。
Order Status



訂單信息


網上訂單參考編號:
TW0000-3489-53068


訂單日期: 2009年 6月 25日
-------------------------------------------------------------------------------------------------

表示這封郵件後的次個工作日會再有一封確認mail才算接受訂單不是嗎?

至於信用卡部份,剛去看了一下:
http://www1.ap.dell.com/content/topics/topic.aspx/ap/topics/storeinfo/zhtw/howtobuy?c=tw&cs=twdhs1&l=zh&s=dhs

裡頭的第三點有說明訂戶可選擇填資料或不填資料,所以會變成用戶填資料是自願性的,而不是Dell要求的。

而上頭版友提的訂購流程圖裡最後一張中的最底下那行有段淡藍色的"請按一下這裡",我猜裡頭寫的應該也是指即便填完資料後,仍需以收到Dell確認接受訂單為準才是,不知有沒有人點進去看過?

而按下繼續之後就表示訂戶同意其規則,若"請按一下這裡"之中寫的跟我猜想的雷同,這好像有點拚哦。

就事論事,別再戴一些有的沒的帽子了,感恩。(不是指我引言的版友)
fannfu wrote:
不是吧?下單後收到的...(恕刪)

遺憾的是 我說的是主要流程 你說的並非在主要流程且明顯的地方
這麼重要的訊息在主要流程中沒有強制客戶要同意的地方

而且
email 是 客戶給予 信用卡資料以及請款權限後 才會寄給你的
所以你說的不是真實流程
https://tinyurl.com/4ah27wpx (短網址為01停權星粉H先生網址) 慎入
saokie wrote:
遺憾的是 我說的是主...(恕刪)



呃.....我上面不是說了,您圖片中也有寫啊,按繼續就表示同意,若真的很在意自己的個資,應該會看完相關的連結才點繼續吧..........

況且Dell在訂單支援中也有言明,訂戶並非一定得填那些個人資料,信任並同意就填,不信任就等他電話確認不是嗎?


若您想到的,他也都想到了,說真的,是真的很拚。

不過01不是法院,最終結果還是得您親身去爭取才知。


就事論事~
fannfu wrote:
不是吧?下單後收到的...(恕刪)


這位先進提出的問題是
個人資料提供與否決定權在於買家

而我個人是以信用卡購買
若不提供信用卡號及資料或許無上述問題
今日我提供了資料 且賣家也去核對過我的資料了
怎能再以不接受該筆交易金額為理取消(非我的問題)

再者 該頁第三項
. 結算與下單
提供必要的資料 ,讓我們能更有效率地處理、運送以及計算您的金額,然後按一下「繼續」。
欲完成您的訂單,請就您選擇的付款方式,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再按一下「繼續」。 我們瞭解您對這些資料可能有安全上的顧慮,因此在您送出任何資訊之前,請造訪 我們的 。如果您依然有所顧忌,請您還是在線上送出您的訂單並指明付款方式,我 們將會與您聯絡,索取我們需要的資料。或者,您也可以利用傳真或電話,送出您 的訂單。
確認您的訂單 ,包括結算及產品的所有相關資料。如有必要,您可以回頭檢視您的 購物車或是結算資料以調整您的訂單。
選擇「傳送訂單」,將您的訂單於線上傳給我們。您必須按一下「傳送訂單」,我 們才會收到您的訂單。您通常會在數分鐘內收到一份確認收到您的訂單的 e-mail

至此 就連賣家也同意該張電子文件屬於"訂單"
受不受理是一回事
以電匯而言 可在mail裡強調需專人聯絡後再匯 而非請於七日內匯.
以信用卡來說 更不可以徵信無誤後 以價格錯為由取消
除非該網站有公告 這單"訂單"屬前置作業 受認訂單要專人聯絡後才進行交易
但 該mail雖有提出這句話 但又加了一句"請在7日內"
造成消費者誤解 非消費者之錯

信用卡更不可以以這為由 若要以這為由
不可在本人未二次授權前調信用
mail內是強調"專人聯絡"
故 非單方面可一直任意更換條款避責可一言敝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