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strated wrote:知道有白紙黑字就好....(恕刪) 2.1 契約於Dell接受客戶訂單後始為成立。客戶應保證其買受係僅為內部自用,而非基於再銷售之目的。您哪隻眼睛看到有人要拿去賣?個資都給老闆了,老闆才考慮要不要賣?會不會太誇張阿。
fdlintw wrote:如果這樣的消費行為真的是違法,消保官應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提醒消費者。理應將實際所犯的罪行與罰責,公告或用傳媒的方式來提醒大眾。 消保官是說:「從司法角度來看,消費者違反了誠信和信賴利益保護原則,」張英美表示,癥結點在於消費者明知是非真實標價,仍然大舉下單,號召所有人一起來買。消費者的心態和行為都可議。請看何謂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是保護人民對於國家法令與行政部門的作為,有正當合理的信賴。行政程序法第8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的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的信賴。不過,「信賴保護原則」只限於保護正當合理的信賴,如果人民使用詐欺、脅迫、賄賂的方法,或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是做出不完全的陳述,導致行政機關做出有問題的行政處分,或明知行政處分違法,就不值得保護。消保官本來就該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但少部分消費者不能因為有消保官撐腰,就做出不完全的陳述,例如下訂前已經明知標錯價,事後爭取權益時又主張是在不知道行情才下訂。
childk ΘςΘ wrote:原來台灣還有消飽官這...(恕刪) childk ΘςΘ wrote:原來台灣還有消飽官...(恕刪) 削飽關有可能是領人民的錢然後站在第三人稱來中飽私囊,剝削人民辛苦的錢,最後就被關...只是有可能而已...這部門做事還真有官威啊...真的是官啊!
NYPD SWAT wrote:2.1 契約於Del...(恕刪) 我重點在那前半句. 雙方確認訂單後契約才成立. 其實這本來就是保護雙方的作法吧不然訂錯訂了上億的那位仁兄真的就有點麻煩了至於你說個資都被拿走了. 等真的造成什麼損失再來談也不遲其實我們一般在網路上買東西, 個資也都是被賣方給拿走啊不會因為今天我們交易成功, 就有人敢保證賣方那邊不會再拿我們的個人資料去做其他用途既然這樣, Dell東西要不要賣你, 跟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是可以分開來看的
比Dell事件更惡劣的一件事 ---- 就是 "貪" 這個劣根性!!因為 "貪" 這個字 --- 讓許多人積非成是, 是非不分!!不論任何人都會犯錯, 但不要抓住別人所犯的錯來大肆渲染!!相信有那麼一天, 你也會出社會, 你也會做生意, 甚至 --- 你也會在生意場上犯錯!!多為自己行善積德!!多原諒別人的無心之過!!培養自己寬闊的心胸!!
其實當初標價錯誤,就有人在01上號招大家趕快下單,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都知道他標價非常有可能是標錯的!就看每個人怎麼想的吧!1. 我是認為標價錯誤,是要負責,但是誰沒有做錯事情的時候,大家要體諒一下!2. 消費者的心理,我相信還是有部分的人真的是以為特價去購買,但是絕大多數的人都自己已經認為有可能標價錯誤,還是抱著僥倖的心態購買,只能說兩邊可以好好協調如果要是我是廠商,打死我我也不會出貨!另外當天我有看到01的號招購買,我當時也是認為很可能標價錯誤,所以我就沒去購買,免得日後的麻煩,下次如有單價覺得可疑,可以試著打電話詢問,不會花太多時間的!
childk ΘςΘ wrote:尺度之分個人很清楚、...(恕刪) 當下不知道價格錯誤下單並沒錯啊,錯的是已經知道價格有誤還硬要下單的人,更可恥的是抱著一副店家出包是店家的事,吵著非要以錯誤價格購得的那一群人,如果你自認是上述的那一群人,歡迎對號入座,如果不是,不好意思,沒安排多的座位,請不要亂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