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的Q&A

複合商業區為供商業購物中心及休閒娛樂中心使用為主,不得供作住宅使用

那所以如果我買一品大觀
可以假裝是開公司然後當成住宅使用嗎?

如果有人來檢舉說是違建,有哪些部份要拆掉啊?
jerrytso wrote:
新竹市政府的Q&A說...(恕刪)


如果有那麼多疑慮要擔心拆違章
那還是不要考慮買好了
不然就是賭昌益會把市政府搞定
可是快要交屋了
但是看起來變更無望
jerrytso wrote:
可是快要交屋了但是看...(恕刪)


不知道這個建議好不好
那就裝潢能少就少
有機會就賣掉
新竹市政府不是昌益的子公司嗎?
應該不用怕吧
面對賠 接受賠 解決賠 放下賠
那天閑閑沒事有去晃了一下...
聽到 sales 說一坪 18.x 萬, 我就嚇到了... Orz
以他的地點, 小弟個人實在覺得不太好..
光是要出光復路就很痛苦了..
假日的話大潤發那邊的車流又多到嚇人...
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是? @@a

世界最遙遠的距離 wrote:


不知道這個建議好...(恕刪)


可是如果他是複合商業區
買的人以為是住宅區
賣給不知情的第三者會不會變成無效交易啊.......
追高殺低 wrote:
新竹市政府不是昌益的...(恕刪)


不過快選舉了,會不會還是子公司應該很難說吧
IvanTseng wrote:
聽到 sales 說一坪 18.x 萬, 我就嚇到了... Orz(恕刪)


真的是太貴了 @_@

追高殺低 wrote:
新竹市政府不是昌益的...(恕刪)


我用Google去查了一下Q&A
還蠻好玩的

本來的問題跟答案是
問: 一品大觀是否可以當一般住宅使用?
答: 經查「一品大觀」係屬複合商業區,有關複合商業區可否作為住宅使用乙節,依「擬定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規定—“複合商業區為供商業購物中心及休閒娛樂中心使用為主,不得供作住宅使用”,其相關容許使用組別業明訂於前揭都市計畫書中,並無疑慮,對於違反都市計畫容許使用部分,本府將持續藉由聯合稽查作業,採行罰鍰及斷水斷電等措施。

現在變成
問: 複合商業區是否可以當一般住宅使用?
答: 有關複合商業區可否作為住宅使用乙節,依「擬定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規定—“複合商業區為供商業購物中心及休閒娛樂中心使用為主,不得供作住宅使用”,其相關容許使用組別業明訂於前揭都市計畫書中,並無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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