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上課老師就有提到, 當然他自己也從中獲利數千萬! 還要我們報線索, 成功時利潤對拆.

容積獎勵原本是政府獎勵民間,落實增加綠地、停車位、開放空間等利器;容積移轉則政府財務拮据下的產物,是一項不得不的替代政策。

「假買賣道路用地、古蹟之名,行炒作移轉容積之實!太多『容積蟑螂』橫行其中了!」
有些專門買賣、囤積和炒作容積的業者,被不少建商形容為「容積蟑螂」,由於這些業者往往看準建商為壓低開發成本,總會絞盡腦汁四處收購可移轉容積,以幾乎壟斷的手法,炒高古蹟或計畫道路、公設保留用地的價格。容積移轉則有一群人專門經營,由於門檻高,獲利可觀,短進短出,四成利潤跑不掉,「容積買賣獲利空間,往往比預售屋投資客高出許多。」北市辦理容移最大來源是十五米以上道路用地,由於掮客買下容積後,須將被民眾院子、圍牆、冷氣等占用部分排除,操作上有一定難度,加上必須用現金交易,不能貸款,經營這塊特殊領域的業者不多。

之前容積交易最旺的新莊頭前、副都心等重劃區,其容移價格可由兩、三年前公告現值的七、八成,隨著房價飆漲,最高曾上漲至公告現值的一.六倍。原本買賣行情,台北地區是公告土地現值20到60%, 現在台北市已飆到公告土地現值的100%的行情;道路用地或古蹟的買賣行情,已屢創天價炒到200%.

現行容積移轉機制實施7年來,古蹟和計畫道路用地、公設保留用地愈飆愈貴,且一直處於賣方市場、甚至掌握在少數大戶手中。建商可謂是最為難的夾心餅乾,容積移轉行情愈炒愈貴,尤其地價、房價昂貴的區域,容積移轉愈被喊到天價。不過,建商還是得忍痛到處買。
目前建商購買容積移轉的來源和管道,主要不外有三個,一個是古蹟,一個是公共設施保留用地、計畫道路用地,一個是迪化街和大稻埕專區。
民間私下買賣的古蹟或計畫道路用地,被漫天喊價,建商也只能當待宰羔羊,畢竟建商買地前,鐵定都得把可申請移入的容積,攤進容積單價,以提高未來開發利潤。

建商詌礁這些「容積蟑螂」,不必繳土增稅、所得稅、奢侈稅和資本利得稅,炒作容積移轉用地的獲利,全數歸私,儼然形成暴利者逃漏稅的超級大黑洞。

容積獎勵、移轉浮濫,依現制都更、停車場獎勵、綠美化等五花八門容積獎勵、移轉加一加,原本可以蓋八千坪樓地板面積的基地,往往可多「長出」一倍來;台北好好看等獎勵讓建商取得容積增加的龐大利潤,而其人口增加、房子量體變大的不良後果,卻要北市民眾分擔。惟這類量體龐大建築,在北市如雨後春筍一一冒出來,皇翔F4、元利建設和平東路案都有居民出面抗議捍衛自身日照權。

內政部目前傾向依學者建議設定門檻,限定建商申請都更、綠建築、開放空間等容積獎勵,加計古蹟、公設保留地等容移,最高不得超過五成。



文章關鍵字
lienly2 wrote:
容積獎勵原本是政府獎勵民間,落實增加綠地、停車位、開放空間等利器;容積移轉則政府財務拮据下的產物,是一項不得不的替代政策。


最近才處理的案子,土城頂新段,80%成交.

容轉是不錯的政策,只是錯誤的實施方式,造成炒作.

業界已經有人在喊"容積銀行"
在我看來,多餘.

現行容積移轉政策應立即喊停,
所有可增加的容積,直接向地方政府購買(空賣),價格就是公告土地現值.
(同意略增加一些120%內可接受)
政府再拿這些錢徵收道路,公共設施,古蹟,等用地.
如此根本沒有炒作空間.


這麼簡單且有效率的方法,政府裡會沒人不知.

是知,但不願意做,得罪人阿!

如果不知道?那我豈非第一人?
JIN DER LAND OFFICE
lienly2 wrote:
不必繳土增稅、所得稅、奢侈稅和資本利得稅,炒作容積移轉用地的獲利,全數歸私(恕刪)

無言
所以呢?應該杜絕蟑螂的存在讓建商以極低的價格買進容積蓋好了房子再賣你貴貴?在我看起來不過是黑吃黑罷了

JINDERLANDOFFICE wrote:
現行容積移轉政策應立即喊停,
所有可增加的容積,直接向地方政府購買(空賣),價格就是公告土地現值.
(同意略增加一些120%內可接受)
政府再拿這些錢徵收道路,公共設施,古蹟,等用地.
如此根本沒有炒作空間.



問題在於
這樣做表面上是把土地徵收的責任歸於政府
實際上是把容積轉移的成本降低,實際利潤歸於建商
而對於手上擁有道路公園等土地的地主,被徵收則無利潤
無利潤則無誘因
勢必拉白布條抗議、找民意代表施壓,強烈反彈,要求照公定地價加成計算
政府動輒得咎,兩面不討好

雖說徵收原本就是政府該做的事
但既然建商花錢讓政府徵收土地的成本,低於向容積蟑螂購買
那建商所能取得的容積轉移率也該相對降低、打折
這樣才說得過去


我家在台北市靠南邊的老公寓,公寓旁邊有一小塊私有公設保留地約10坪靠馬路,政府一直沒來徵收,上面有蓋個圍牆可以停車,圍牆是違建已經30幾年,我家持份是1/4,其他持份分別是附近鄰居所有,最近有某間建商,透過一個XX土地開發協會從鄰居那邊買走1/4持份說要轉移容積,並說要把圍牆拆掉才能符合容積轉移規定(路才夠大條),說要透過訴訟,逼著我們要拆圍牆把地淨空讓他們可以順利容積移轉,請問有人遇過這種事嗎?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


這應該就是容積蟑螂吧
jimmy081112 wrote:
我家在台北市靠南邊的...(恕刪)

該拆的還是要拆。
在共有土地蓋圍牆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
這則新聞,對們這種一般小老百姓而言,等於是:
只准建商炒房,不准容積蟑螂炒容積

就像上面某大大說的不過是黑吃黑罷了,
最終受害的,也是我們這些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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