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rdon51689 wrote:如上,如果每個城市居...(恕刪) 您是說下個月要繳的綜所稅嗎 ?各縣市稅收近十年消長:綜合所得稅 :..............台北市...桃園縣..苗栗縣..台中市..台南市 ..高雄市90年度.....1,378億...131億...18億....95億....49億....147億99年度.....1,651億...201億...29億...112億...29億....136億
gordon51689 wrote:如果每個城市居民所繳的稅都給自己的的城市使用,那是否北中南都能穩定發展?...(恕刪) 如果每個城市居民所繳的稅都給自己的城市使用我相信北部絕對拍手叫好不過像高速公路或高鐵台鐵這種跨城市的建設就不好喬了
這就像說城鄉差距貧富差距金字塔理論其實都是一樣道理如果城市稅收都給該城市無法平均分配,則會導致大者恆大,小者就等著被吞,就是說大城市容不下把其他城市劃入該範圍,也就是類似現在新北市這樣政策出現了再來現在大多稅負制度是以「國家」為單位除非城市或區域獨立變成特區或自治區之類的
gordon51689 wrote:如上,如果每個城市居...(恕刪) 有分地方稅和中央的稅,有各自抽%的比例,所以,中央有收稅,地方也有收稅給自己用,像地價稅、遺產稅主要是地方在收的,像健保費、捷運、某些道路...都有分為中央或地方負擔。當然,地方若比較會招商賺錢,還是會有比較多錢可以用。正新董妻遺產稅 彰化大村得10億遺產稅法規定,8成歸鄉鎮市公所,其餘的由縣市政府和中央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