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請問一下
小弟第一次購屋就遇到這樣的事:
日前看中一間透天,透過仲介簽定了"不動產買賣斡旋契約書"並簽了十萬元本票當斡旋金,
經過數日,買賣雙方透過仲介數次議價後,賣方決定665萬成交,並已收下十萬元本票斡旋金充為定金,
並約定於4/7簽約;
但賣方卻在4/6晚上致電仲介說:她老公說價錢太低不賣了,從此賣方電話拒接,簡訊不回(仲介說的);
昨天,去找仲介,仲介表明今日(4/9)會寄存證信函給賣方,並要求我們給他幾天時間處理
不動產買賣斡旋契約書上有載明:賣方於買賣契約因本條第二項而成立後反悔不賣或因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致無法完成簽約者,應加倍返還定金於買方.
請問:1.這樣我可以強制要求賣方履行簽約義務嗎?
2.除了等仲介我還要有何動作或可以有何動作?
3.假設真的簽約後賣方不甘心去破壞房屋,我該怎麼辦?
4.賣方如果提高成交價才要簽約,這樣我該怎麼辦?賣方應該還是違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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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交給仲介,要賣方進行履約保證
2.除了等仲介我還要有何動作或可以有何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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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好相關證明証實賣方毀約拒絕履行合約精神.
3.假設真的簽約後賣方不甘心去破壞房屋,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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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告,同時請仲介現在先行將現在屋況照片存證(如果擔心的話
4.賣方如果提高成交價才要簽約,這樣我該怎麼辦?賣方應該還是違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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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絕,賣方毀約拒絕原定價格成交視同賣方詆毀合約,跟買方無關連性,所以你要做的是針對你的買方經紀人施壓,要求如果合約不履行的賠償,以及相關的處理(要求買方經濟人對賣方經紀人這邊對屋主這邊提出處理)
FENG-2089PB wrote:
各位大大請問一下小弟...(恕刪)
1.這樣我可以強制要求賣方履行簽約義務嗎?
ANS:不可以,因為尚未簽定買賣契約書,既無合約,如何履行。但可以要求斡旋當中同意的賠償條件。
2.除了等仲介我還要有何動作或可以有何動作?
ANS:寄出存證信函給仲介公司,要求仲介履行合約,或是賠償。
3.假設真的簽約後賣方不甘心去破壞房屋,我該怎麼辦?
ANS:仲介在接受賣屋委託時會有一份,不動產說明書,裡面有房屋相關資料,交屋時也是以此份資料為準,若有不符可以拒絕交屋,並寄出存證信函限期改善。若超過交屋期限,可據此要求違約賠償。
4.賣方如果提高成交價才要簽約,這樣我該怎麼辦?賣方應該還是違約吧!
ANS:你可以提高價金順利簽約。當然你也可以不提高價金,直接要求賠償。以同意斡旋條件卻不履行即為違約。
我有一個問題比較不了解?
1.斡旋通常是以現金或是即期支票,怎麼會有本票的呢??
先寄存證信函給仲介吧!!確保他們會努力幫你解決問題。
amitychen wrote:
ANS:不可以,因為...(恕刪)
如果我沒記錯一式3份 (仲介/郵局/自己)
給樓主參考看看
http://www.justlaw.com.tw/ExampleList.php?gp=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