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大經濟困難,還不出錢,房子恐遭銀行拍賣
金管會將修改定型化契約給予「喘息期」,允許有經濟困難的民眾,可再展延6年(目前4年)

自住的人才可以
文章關鍵字
這不是在反映目現情況,
房市前景已堪憂慮,
連銀行都怕人倒貨?

cazando大再多說幾次的話,
搞不好銀行延的更久!
sunhm wrote:
這不是在反映目現情況...(恕刪)


這是在照顧較弱勢的族群
真的因此還不出房貸被法拍人很多嗎?!
佔台灣自有房屋比例多高?

法令本來就是需要防患未然
不是亡羊補牢

如果祭出這種措施就是出來急救
那規定防火巷是因為每天都有一堆房子陷入火海?

pressanykey wrote:
有重大經濟困難,還不...(恕刪)


建議房貸還不出來可無限期展延,你沒能力還,就由你兒子還,你兒子沒能力還,就由你孫子還,一直延到你家出了一個狀元,再由他來還,這樣台灣就人人有房住啦!

pressanykey wrote:
這是在照顧較弱勢的族...(恕刪)


很可惜大部分的法令都是亡羊補牢

以前的房子有規定要防火巷嗎,還不是根據以前的經驗制訂這樣的法律


就算是防患未然,那表示政府看到這種可能囉?

至於這條是哪一種,看下去就知道了

但不管是哪一種,這算是好事嗎?
deapblue wrote:
以前的房子有規定要防火巷嗎,還不是根據以前的經驗制訂這樣的法律


難道是台灣每天都有火海才制定?
有個案出現就開始制定 不好嗎?

還是你覺得金管會看到了再過沒多久
每天都有人因為房貸還不出來自殺?

當然很多看空的人都把現在買房的人看成不經思考就簽約
首購申請的狀況跟你想的不一樣
除非你自己就是不經思考的人

買房前本來就會慎重評估
但人生可能會出現重大意外沒辦法早知道
例如一場車禍帶走了家裡主要經濟支柱 但他本來都養的起家 還得起房貸

解讀這新聞時
請不要只以台北房價來看
也不要用投資角度來看 規定很清楚 自住才行
防火巷最好是用不到
展延6年能不用就不用最好
寬限6年沒太大意義..拿不出錢就是拿不出錢..
自住來說無投資效益..延長期限只是增加(怕有一天房子會被法拍的)痛苦...

政府該插手的是...
規定窮人不能貸款買房才對!銀行審的太鬆.應由政府強制介入..最後審核時不要通過..
(比方..在百大公司年資10年以上穩定底薪10萬以上..可以負擔每月房貸上限為3萬..)

另.在要求銀行之前..政府該先採教育方式讓窮人知道自己底線在哪裏..防範未然..
窮人(含收入不穩定者)本就不該使用房貸(太大筆.影響生活)..不該車貸(養車花錢會更窮)..
太多人無此自覺(若無投資效益..揹房貸=負債)..以為可以輕鬆買房搞到被法拍...
收入時高時低的人..應列入信用不合格..請用現金買!存多少花多少!才不會收入減少時就成為社會問題...


至於搞房地產搞到破產的...剛好而已...不用救...少一個禍害少一分傷害...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太多人無此自覺(若無投資效益..揹房貸=負債)..以為可以輕鬆買房搞到被法拍


其實我一直對這事情感到疑惑
因為我認識的人從沒有人這樣
買房子都考慮很多年才買 也都是低總價 絕大部分幾年後的現在還在猶豫
真的很多人買房這麼隨便嗎? ← 我是真的疑問
大家都把著眼點放在「投資客」、「房價下修」、「房價崩跌」的這些因素上,
可我怎麼看,都看到是這一波「經濟景氣大衰退」讓政府丟出這些有利於穩定房價的政策

展延六年,應該是因應這一波裁員潮所衍伸的政策,這次的裁員潮太大了...
很多中科的員工也被大幅裁員(之前景氣不好也只聽過台北的裁員潮,現在連台中都大幅報導了)。

而這陣子的房價下修趨勢(目前還不是很明顯),應該也是裁員潮所造成的,
(或說是一條導火線,本來在盤整階段,然後咻的一聲,導火線緩緩點燃了。)

所以說,房價還是跟經濟離不開的,經濟不景氣,房價本來就應該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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