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月底賣了一間房子,成交金額1165萬,由於價格未達底價1300萬太多,所以和仲介約定不給服務費(也就是說仲介只收買方服務費),簽約前仲介給我簽署一張"服務費折讓單",列出成交金額為1172萬,並表示多出的7萬是買方要給的服務費,簽約時成交金額亦寫1172萬,但事後我從買方那邊知道他們有答應另付20萬的服務費給仲介,且買方說當初他們出的斡旋是1168萬(高出我最後答應1165萬),因為仲介都沒有給我看買方斡旋單,又騙我說買方斡旋只出1100萬,因為我並沒有答應要給仲介費,所以我認為那7萬塊應該是屬於我的,請問,仲介有權直接從屢保扣除那7萬嗎?(目前查履保發現尚未扣除),我也爬文後發現多數網友都說仲介要從履保中扣除服務費只需服務確認單,而不需買賣雙方同意,但我也不知當初他們給我簽的那張"服務費折讓單"是否就是"服務費確認單",所以請教各位大大,我該如何保障自己權益不讓他們直接從履保扣除服務費?或者如何和仲介商談不要七萬全拿.
我想各位大大從我敘述中應該都會認為我大勢已去,但是我認為仲介這種欺騙手段真的太過分,仲介要賺應有的服務費是理所當然,但是不能用這種欺騙的手法,在降到1170之前我開出的1190,1180萬,都有答應要給他們10萬服務費,直到1170我說不給服務費了,且如果我有看到對方的斡旋單是1168萬,我就不可能降到1165萬,我一定會堅持1180-1190萬,更何況我和仲介簽的底價是1300萬,現在我只能問問各位大大,那七萬能不給他們,對我來說不無小補.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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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1 Update
晚間已電話各別和仲介及買方溝通並錄音,節錄部分重點如下。
仲介說法:
1. 仲介不願正面回應買方當初斡旋金額,推託秘書已下班無法查到資料。(我當時一再質問未果)
2. 仲介堅持那七萬是買方願意替我出的服務費。(我表示買方告訴我他們已出了雙方服務費20萬,1172在買方認知是成交價,不含服務費)
3. 仲介表示之所以成交金額會寫1172而非1165是因為公司規定賣方必須有服務費,所以才把買方願意替我付的服務費加到成交金額中。
4. 仲介表示他們公司過去在成交價中都是包含賣方服務費的,不可能因我而例外,問我要不然願不願意把成交合約中的金額改回1165萬,他們再去跟買方收七萬。(我沒有同意)
5. 仲介堅持我當初有簽”服務費折讓單”和”服務費確認單”,表示”服務費確認單”有直接從履保中扣款效力。(我堅持當初直有簽一張”服務費折讓單”,網路查證,履約保證書規定,在成交金額未從履保帳戶中匯到賣方帳戶之前,仲介可依”服務費確認單”直接從履保帳戶中扣除協議之服務費)
6. 仲介表示願意傳真”服務費折讓單”和”服務費確認單”給我看。(因為我當時無發收傳真,既然他敢傳真,我只能表示我暫時相信我有簽)
7. 仲介不敢回答當初有告知我”服務費確認單”會直接從履保中扣除服務費,而不需買賣雙方同意。(我堅持仲介只告知”服務費折讓單”是要呈報給公司用的)
(因仲介不願給我買方電話,稍晚仲介邀請買方到店裡打電話給我,相信仲介已事先和買方溝通過,與買方溝通過程仲介亦在場,還好買方頗為誠實)
買方說法:
1. 買方表示有簽過1150,1168兩次斡旋單。
2. 買方表示給的服務費是23萬(2%),之所以會給到滿趴是因為仲介表示賣方不願意付服務費,因此答應仲介要求幫賣方出服務費。
3. 買方的認知是1172萬為成交金額,不知道其中還包含7萬服務費。
4. 買方表示不願追究仲介責任,至於我和仲介之間要如何處理就看我自己吧。(過程中明確對買方表示我會如期交屋,請他不用擔心,我對的是仲介,不會影響我們之間的買賣)
我的主張:
1. 由於買方認為服務費包含買賣雙方共23萬,而23萬已包含買賣雙方服務費,因此我認為1172萬成交價中不可再扣7萬服務費。
2. 由於仲介沒有確實告知買方斡旋金額,我認為因此誤導我的議價空間。
3. 由於仲介表示七萬是買方願意替我出的服務費,但實際買方認為23萬已包含我的服務費,因此我認為仲介以欺騙手法從1172成交金額中賺取七萬差價。
4. 由於仲介在買賣雙方簽約之前,先行拿”服務費折讓單”給我簽,且未告知還有一張”服務費確認單”有直接從履保中扣款效力,因此我認為有誤導我簽屬文件之嫌疑。
5. 目前登入履保帳戶查詢買方匯入之簽約及用印款,並未扣除七萬,已告知仲介,若執意扣除,我將寄發存證信函,未在期限內返還,我將正式提告,提告內容我會在諮詢律師後決定。
仲介表示會將我的主張往上呈報,再回覆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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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3
目前登入履保帳戶查詢買方匯入之簽約及用印款尚未扣除七萬,亦未接到仲介回覆,我準備先行擬訂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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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8
自從上次與仲介電話中溝通沒有達成共識之後,仲介表示會將我的主張往上呈報,再回覆我消息,但是我至今仍未得到對方的連繫,存證信函已經擬好,網上有很多範本可以參考,所以沒花多少時間就寫好了,內容大約是提及交易過程恐有詐欺,背信之嫌,並警告在未達成協商之前,若將七萬塊取走,我將提告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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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3
錢還是原封不動放在履保中,看來仲介沒膽拿錢。
今日本區行政中心之免費法律諮詢,律師說可以告,我問他說告哪條法律,如我寫再存證信中那樣可以嗎?他說告什麼都可以阿,這是你的主張.....。總之說的是有點含糊,模擬兩可的.....。看起來就是要有錢給他賺,才會說重點。免錢的就是這樣吧,律師靠嘴吃飯,所以金口難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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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7
之前有跟買方說我月底會回來兩天整理物品,裝箱搬家,所以買方說要會帶裝潢師傅過來看看,結果和我料想的一樣,昨天除了買方來之外,賣賣雙方的業務員都到我家,想當然就是要談仲介費的事.......,買方離開之後,仲介跟我又談了快一個小時,過程我就不說了,反正還是沒共識,最後對方主動要求協商價格,要我開條件,我說要就現在把服務費確認單拿過來重新簽一份,你們拿兩萬,我拿五萬,或者走法院讓法官判決。對方表示需請示主管,我說,可以,請便,不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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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8
上午仲介方主動來電要求在度碰面協商,碰面之後,是店長出來和我談,過程我就不講了,對方講的內容和理由還是一樣,所以我都懶得說話的......總之仲介方承認交易過程有瑕疵,願意協商服務費價格。反正我也懶的和他們糾纏了,所以想說,錢怎麼切,可以談就談吧,也省得我提告。
總之,一退一讓,2:5分,3:4分,最後5:5分成交,並重新簽訂服務費確認單,仲介拿三萬五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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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看到有人提斡旋單,忽然想到有一個重點我忘了說,就是過程中我一再要求拿出斡旋單,仲介被逼到後來只好拿出,果然,買方出到1168,我反問仲介,如果我有看到這張,我可能會自己降到1165成交嗎?
仲介:你自己沒有說要看的。
我:無言.....
我當時相信仲介說對方只出1100,所以沒要求看斡旋單,弄到後來意思就是我自願被你騙?難道,仲介收到斡旋或要約書之後,拿給屋主看不是義務嗎?
版上很多又噓又酸的,相信很多都是仲介,沒關係,這代表你做生意也不是多正派,等著被抓包吧。
caxman wrote:
我在3月底賣了一間房...(恕刪)
仲介兩頭騙!!又不是新聞....被抓到.了不起就退費啊!!..你咬他啊!!
所以不用在這裡問仲介啦!仲介當然是鬼扯啦!....浪費時間!!
你直接開口要求!!
不然就說要約買方.三方再面對面再討論價格問題!!! 他一定不答應.你就說自己約啊!!
並且向總公司投訴!!或者公會投訴..
今天換做是仲介吃虧被騙!!他一定是第一時間就開口跟你要錢
可是你卻在這問東問西.自己生氣......
其實買.賣家最不爽的就是被騙!!!!.....但是卻還是常被仲介騙. 心不夠黑幹不了這行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得分後衛 wrote:
如果仲介老實給你看1168萬的斡旋單
我想應該到現在還沒成交
畢竟買方只加到1172萬,而你要堅持1180~1190萬
仲介幫你忙了幾個月。你也只付了七萬
況且1172萬應該是這幾個月出價最高的買方吧
再說,如果你也認為最衰的是買方
那乾脆把合約重簽1165萬,那7萬就殺必死給買方吧...(恕刪)
剛剛才知道買方付了2%服務費23萬,加上成交金額中的7萬共30萬,也就是這間房子買方共花了1172+23=1195萬,成交金額以1165萬來說,我不認為仲介拿30萬理所當然,他們也沒有忙了幾個月,因為他們也不是只有做這個案子,如果我知道買方出到1172,是有可能1180成交,雙方各付十萬服務費,他出1190,我拿1170。
買方表示他們不知道成交金額1172含了7萬仲介費,所以我認為仲介使用欺騙手段從1172成交金額中拿走7萬,如果我對仲介提告拿的到這7萬,買方跟我要我會給,爭的是對仲介的一口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