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房地有銀行貸款便不得出租,應該能大幅減少以投機或投資為目的的房地產交易,畢竟房地產買賣是有門檻的,頭期款都湊不出來的人連跟銀行貸款的機會都沒有,沒理由讓租房子的人幫跟銀行借錢的人付房貸。銀行放貸是資金運用的一種方式,但如今房貸餘額水位已高,顯示銀行業務並不健全,更有助長相對有錢的人去炒房的嫌疑。資金雄厚完全不須貸款的我無話可說,不在銀行設定抵押去和地下錢莊借錢的我認輸,總之讓比較沒錢的幫比較有錢的還錢,基本上我認為是不夠厚道的....
ntso2006 wrote:如題,房地有銀行貸款...(恕刪) 這......那門子的『怪招』?可能『房價』未跌前,供給短缺的預期心理,已經先讓『租金』狂漲了!政府除了房價以外,金融業的『流動性』都不用顧?只收『存款』不『放款』?可能銀行業就要先倒了吧!台灣存戶的『超額』存款全部先轉不動產~窮的越窮,富的越富!
很想給您按個讚,如果這樣有效的話,士林夜市蚵仔煎貴得好離譜,請政府規定,蚵仔煎只能煎來自己吃,這樣蚵仔煎就會變便宜了.電費漲好貴, 請政府規定,台電發電只能自己用,這樣電費就會變便宜了.上面是亂說的啦,認真的說,政府要能這樣限制不得出租,不如您就建議房子出租時,必須用公告現值出售吧.難道還要限制買車子的人每天都要開超過50公里,否則不准買車?你的政策一通過,因為出租房子的來源減少, 是要逼房東漲價,還是要逼可憐的租客買房?這樣房價不又上漲了?不通過.再想過新的方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