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私人土地被開闢成停車場出入道路約有9年,我們不知道我們要在那土地上建築新房子才發現
被佔用了,有寄存證信函通知他們佔用我們的私人土地,經過一年後來我把私人土地圍起來,
後來他們說我們影響他們出入,也找了區公所建設課的人員來勘查,建設課說這是私人產權他們無法處理
使用停車場的人他們向區公所陳情,要跟我們調解但他們想用錢買但是想用公告地價來買,但他們做道路
有一部份是佔用國有財產局的土地,己經給他們一年時間來跟我商量他們完全不來商量等到我們真的動工
圍起來才要用調解委員會來跟我商量
調解委員會我是真的不想去只是浪費時間,調解委員會不會會怎麼樣嗎?
MP54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私人土地被開闢成停車場出入道路約有9年,我們不知道我們要在那土地上建築新房子才發現
被佔用了,有寄存證信函通知他們佔用我們的私人土地,經過一年後來我把私人土地圍起來,...(恕刪)
私心的作法.....
馬上將路面鏟掉....不要只是圍起來
否則既成道路不但要不回來,而且政府還會徵收地價稅,土地增值稅....


要不就佛心一點, 就讓大家有路過吧


調解除非成立簽字才有法律效力, 否則不去或者調解失敗都是白忙一場,不會有任何問題.
但在上法院時對方會提出有要求調解,但你不出席的說詞,此時法官會略有自由心證的考量.
如果有時間..建議是去, 聽聽對方想說啥, 預先了解日後法院攻防的重點.
如果對方提的條件不能接受, 笑笑離開就好....不用擔心.....

acom66 wrote:
調解除非成立簽字才有法律效力, 否則不去或者調解失敗都是白忙一場,不會有任何問題.
但在上法院時對方會提出有要求調解,但你不出席的說詞,此時法官會略有自由心證的考量.
如果有時間..建議是去, 聽聽對方想說啥, 預先了解日後法院攻防的重點.
如果對方提的條件不能接受, 笑笑離開就好....不用擔心.....
上面說的正確!
但是要留意那些調解人員誤導!簽名也要注意!
預先了解日後法院攻防的重點.為最主要
我擔心的事果然來了!要小心!
之前請你注意的事項請務必執行.未來也要搜證
請問.9年前是道路嗎?(不管是石頭路或是什麼路)
如果是~那對方更有可能會以既成道路來爭取
如果不是~那你可以主張(侵佔...)之類的
趕快把房子蓋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