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進勇在99年10月來台工作,起初在台中市1家工廠,做不到半個月,認為「1個月才1萬多元」薪水太低,脫離雇主逃逸,淪為非法外勞。
兼兩職 假日也上班
高進勇說,「來台灣就是要賺錢」,逃逸後兼兩職,在工廠上班,假日又去工地做粗工,為了節省開銷,天天吃便當,並寄住在同鄉友人處,3年下來存了台幣100萬元,陸續匯回越南,這筆錢在越南很好用,所以「想回家過年了!」
高進勇昨天一身潮男裝扮,輕鬆走進苗栗縣警局竹南派出所自首時,員警還以為是遊客來問路,訊後將他移送移民署苗栗專勤隊。
苗栗專勤隊副隊長陳維宗說,高男所說「不無可能」,他在工廠1天賺個1千3、1千4,假日去工地做粗工,1天賺個2千,每月收入4、5萬不成問題,若月存3萬,3年確能存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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