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認為居住正義就應該買的起房子
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
這些人所謂的房子
是指捷運附近的新成屋
最好還要是台北市的
但是
我個人認為居住正義是要給民眾一個公平的居住環境
房地產現在榮景好
有人買不起心目中的房子正常
等循環過後就好了
但是
頂樓違建加蓋呢
違建讓所有人非法增加一半以上的使用面積
卻只須付出營造成本
還造成大樓負載過重的問題與阻礙公共逃生的問題
為什麼沒有人管
有些人認為是環境使然
好
那以台北市為例
為什麼民國八十四的違建不拆呢
為什麼還有人會認為是民風使然
頂樓違建讓人不勞而貨
以每坪30萬來算
若加蓋使用面積20坪
頂樓住戶就幾近無償取得600萬的利益
風險卻要樓下住戶承擔
這合理嗎?
除了自用外
我們可以看到頂樓加蓋常見的出租問題與工廠問題
造成鄰居間的反目與衝突
以及最後造成都更阻礙的問題
為什麼政府不能一併且優先處理呢
==============================
1/23更新
滿多大大回覆頂樓漏水的問題
其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有解釋了
頂樓修繕是全體住戶的事情
所以要出費用
至於別的住戶不出費用
那自己先代墊
備齊相關單據上法院求償
就可以了
況且也可以加蓋130公分高的鐵皮
所以會熱與漏水都不是問題
另外
很多人都認為這會烽火遍地
那些人的立場可能認為頂加住戶自己權益受到損害
就會極力反對
可是違法的事情就是違法
沒有人會大剌剌的像媒體抗議
因為他就是違法
烽火遍地是不存在的
也沒聽說過拆違建聚眾鬧事的
所以有點危言聳聽的味道
另外有大大提到
違建不等於危險
我想這是很簡單的邏輯
一棟樓的負重就是五層樓
你給他蓋六層樓
說沒有危險
很難說服人
如果你要拿出報告來的話
那我們再研究
別棟樓有提到921地震
倒得都不是頂樓違建
這是事實
但這不代表頂樓違建是合法的
如果下次地震倒了
頂樓違建住戶
除了沒房子住外
應該還要負擔相當的賠償責任
我也很好奇
大家對於公務員退休可以領18%非常不爽
都想要改革
對於這麼多頂樓住戶的不法得利
並且還危害自己財產的行為漠視
很難以想像
這到底是什麼心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