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房價,價格是一般房價的六到七成~划算嗎???

擁有五十到七十年的地上權個案,價格是一般房價的六到七成,這樣叫便
宜~假設1000萬的房子~花600萬住40年好了.到老了退休時想以防養老.很抱歉只剩建物價值.這樣划算嗎 . 某篇新聞這樣說的如下......打破有土私有財 「地上權」漸成主流~地產王月刊社長陳高超:「像是京站它也是設定地上權,所以地上權是一個國際間的趨勢,我們看從新加坡從芬蘭從韓國,以及從各個地方,全世界的趨勢包括日本設定地上權的案子,會越來越多」
抱歉~我也是來發問的
所謂(擁有五十到七十年的地上權),
是指我買下這個權利之後,期限到了我就沒居住的權利嗎?(越接近到期越沒價?)
可以優先續約嗎?(重新購買一次?)
若是如此我用市價七成購買有何意義?
若我理解方向錯誤,拜託高手幫我解答....感激不盡!

hank010101 wrote:
擁有五十到七十年的地...(恕刪)


地上權房子沒人會買的
主要有幾項原因
1.自備款高
2.房子價值每年遞減
3.難以轉手
4.每年要另繳隨地價稅調高的高額地租
5.權利時間一到,全部歸 0


誰會想要自備幾百萬去買地上權宅
用租的都比地上權宅好10倍
等於把租金一次繳清
還要繳銀行利息

別買
利息趨勢處於即將升息的循環時,買地上權乃不智之舉,如果即將進入降息循環,才可考慮,不過可以的話買有土地的才保值。
看各位先進的解釋
我想我猜測的方向應該是對了
那豈不是權利將近終了時,若你要買這個權利,
可以比喻做你只是購買他已繳清的租金(若此地價或者租金有漲前手或許可賺取些極低的利潤?)
若等到期就是什麼都沒了?所有權無條件歸還~最原始所有權人?
若有偏差,煩請指正,感謝^^
是的,到期後土地和房子都要還給所有權人,是否能繼續再買或租也完全看所有權人的決定。
一般來說,地上權的房子大多都是土地比較精華的地區才會出現,因為土地的十分有價值且具未來性,賣掉不划算,所以才會採用地上權的方案。

地上權你把他想成繳租金來看就行了,
如果換算下來你覺得租金划算,或轉租出去能有盈餘的話,再考慮購買吧。

原則上房價會漲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地價漲,當房子蓋好後,因為使用年限的關係,所以房子本身的價值其實一直在降低。因此購買地上權的房子,照理來說是不會因為房價漲而漲的。
那請問一下當初的京站可以買幾年?
當初價格是多少?
現在有漲嗎?

螃蟹王 wrote:
那請問一下當初的京站...(恕刪)


記得是50年。
有沒有漲、漲多少不是重點,
重點是有多少人會花幾百萬頭款,再背幾百萬房貸,
跟你買只能住50年得房子。

我是完全不能接受。
別買,完全不划算,你要背貸款,付利息,先付一大筆錢,

唯一的優點只是可以保證50年內不會有房東趕你走,你可以安心的住在裡面而已,

但除非價格有絕對的吸引力,不然完全不要考慮,

假設板橋40萬/坪,6~7折約24~28萬,30坪也要七八百萬,買一個只能用50年的房子,

而且要轉手非常不容易,且銀行不是放貸給你,是由建商統一跟銀行談,銀行貸給建商,

因為房子不是你的,你說,那這種房子買幹嘛?除非他一坪非常便宜,不然根本沒有誘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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