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五十到七十年的地上權個案,價格是一般房價的六到七成,這樣叫便宜~假設1000萬的房子~花600萬住40年好了.到老了退休時想以防養老.很抱歉只剩建物價值.這樣划算嗎 . 某篇新聞這樣說的如下......打破有土私有財 「地上權」漸成主流~地產王月刊社長陳高超:「像是京站它也是設定地上權,所以地上權是一個國際間的趨勢,我們看從新加坡從芬蘭從韓國,以及從各個地方,全世界的趨勢包括日本設定地上權的案子,會越來越多」
抱歉~我也是來發問的所謂(擁有五十到七十年的地上權),是指我買下這個權利之後,期限到了我就沒居住的權利嗎?(越接近到期越沒價?)可以優先續約嗎?(重新購買一次?)若是如此我用市價七成購買有何意義?若我理解方向錯誤,拜託高手幫我解答....感激不盡!
hank010101 wrote:擁有五十到七十年的地...(恕刪) 地上權房子沒人會買的主要有幾項原因1.自備款高2.房子價值每年遞減3.難以轉手4.每年要另繳隨地價稅調高的高額地租5.權利時間一到,全部歸 0誰會想要自備幾百萬去買地上權宅 用租的都比地上權宅好10倍
看各位先進的解釋我想我猜測的方向應該是對了那豈不是權利將近終了時,若你要買這個權利,可以比喻做你只是購買他已繳清的租金(若此地價或者租金有漲前手或許可賺取些極低的利潤?)若等到期就是什麼都沒了?所有權無條件歸還~最原始所有權人?若有偏差,煩請指正,感謝^^
是的,到期後土地和房子都要還給所有權人,是否能繼續再買或租也完全看所有權人的決定。一般來說,地上權的房子大多都是土地比較精華的地區才會出現,因為土地的十分有價值且具未來性,賣掉不划算,所以才會採用地上權的方案。地上權你把他想成繳租金來看就行了,如果換算下來你覺得租金划算,或轉租出去能有盈餘的話,再考慮購買吧。原則上房價會漲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地價漲,當房子蓋好後,因為使用年限的關係,所以房子本身的價值其實一直在降低。因此購買地上權的房子,照理來說是不會因為房價漲而漲的。
別買,完全不划算,你要背貸款,付利息,先付一大筆錢,唯一的優點只是可以保證50年內不會有房東趕你走,你可以安心的住在裡面而已,但除非價格有絕對的吸引力,不然完全不要考慮,假設板橋40萬/坪,6~7折約24~28萬,30坪也要七八百萬,買一個只能用50年的房子,而且要轉手非常不容易,且銀行不是放貸給你,是由建商統一跟銀行談,銀行貸給建商,因為房子不是你的,你說,那這種房子買幹嘛?除非他一坪非常便宜,不然根本沒有誘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