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頂樓自己救,自己的違建自己付錢拆...

自己的頂樓自己救:
最近全台灣出現多起頂樓違建加蓋,而失火喪命的事件,不僅危害人民生命財產,也失去了公平正義。這些違法占用整棟所有權人的頂樓空間,全台灣可能有數百萬坪,火災、地震更會導致整棟樓的安全!! 危險的違建會使人喪命!!房東用大家的頂樓大賺黑心錢,真是不公不義!!

自己的違建自己付錢拆:
各縣市其實都有一個"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真不知道為各個縣市政府還說沒經費? 像臺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第四條中規定,核計收費之拆除面積,由本府工務局執行人員於現場實際測量。並填具面積、構造及核繳金額之繳費通知單,以書面通知違章建築物所有人(以下簡稱違建人),並限期三十日內繳納,逾期未繳者,依法追繳。
文章關鍵字
其實我覺得根本不必編經費去拆,對違建部分課重稅,檢舉人可得一半(長期領喔,到被檢舉物自動滅失為止),包含舊違建也課(金額比例較輕),政府不但多一份財政收入,而且可加速都市更新,更可不費吹灰之力就遏止違章建築!
 
我認識一個廠商,開一台柴油貨車,因為被檢舉烏賊車,收了罰單沒多久就把它報廢換一台汽油中古車了。 
  
 
  

axxxxa wrote:
其實我覺得根本不必編...(恕刪)


完全同意 每各月照租金一樣寄罰單給他
罰到他改為止

看看台北市會不會被市長盯上
期待從台北開始 讓違建消失~
我朋友說他家的違章建築也是自己拆, 而且政府單位站在旁邊看他全部自己拆完, 所以說要政府花錢拆, 好像與事實不符。

但後來他又加蓋上去了, 因為他自己拆的很有技巧, 避掉主要結構部分, 後來就用活動式的補上去了, 也算是自己拆的好處
台北市、嘉義縣、台南市、宜蘭縣及金門縣等已通過違建戶負擔拆除費

新北前年送議會 好像沒通過 新竹燒死人後 又要拿出來送議會 議員應該不會讓他過
烏賊車...........開罰單


改裝車............開罰單


違規車............開罰單


亂丟垃圾..........開罰單


製造噪音..........開罰單


那為什麼違建不需要開罰單????


違建列管週週開罰單.....你說會不會有違建增加的情況???


明明就是政府沒有積極作為沒有決心要整頓所產生的.............






家裡有陽台外推的,也應該通通改回來,
大家說,好不好?
好!
違法本來就該辦!
許多頂樓加蓋,連個逃生通道都不留給鄰居
實在可惡!

THE666 wrote:
家裡有陽台外推的,也...(恕刪)

蠟燭N頭燒 wrote:
好!違法本來就該辦!...(恕刪)


還有使用地目不符的,也一起往死裡打, 罰到他不敢住 ..

蠟燭N頭燒 wrote:
許多頂樓加蓋,連個逃生通道都不留給鄰居
實在可惡!


逃生通道不留,影響消防逃生,
直接檢舉,不管是舊違建還是新違建,都是即報即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