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nbtsginbts wrote:男方和女朋友交往10...(恕刪) 選A~法律上母親的男友跟自身無任何關係..別鬧太僵..讓母親難為就可以啦!~隔2間各自獨立+還可就近照顧母親+省下錢...當然是A..卡實在!
ginbtsginbts wrote:謝謝樓上的各位大大...(恕刪) 上面那些可以不用聽了,直接告訴你正常台北市小康家庭的做法可以跟男方母親借1000萬元(男友媽媽二次貸款松山房,就是拿房子抵押,付2%利息,就是每年繳20萬利息)加上現金300萬有1300萬1300萬可以在松山區買到20坪,兩房產品二貸好處就是不用還本金,銀行也不能在升息時追加利息,你只要每月按時付利息,銀行無權法拍而且松山區40坪,可以貸到2500萬換句話說,你真的繳不出利息,可以再跟銀行貸款,然後拿貸出來的錢繳利息換句話說,就是0風險,每月不用還本金,1000萬利息=永久性居住房租=每月最多2萬(2萬繳完利息給點孝親費2、3000元給男方媽媽)這樣子孩子可以就近照顧媽媽,媽媽會同意的(生出小孩還可以給媽媽帶)而你也不用跟男方媽媽大眼瞪小眼這是兩全其美的做法,麻煩的是男友媽媽可能跟酸民一樣笨,不能理解要請妳丈夫搞懂二貸再好好溝通而你們夫妻也該努力,還利息之餘,盡量還本金但記得要留點現金,免得換工作時,利息繳不出來,還要再跟銀行二貸,擴大貸款,導致每月又得額外繳個幾百元利息(更不用提男方媽媽跟酸民一樣笨,會陷入恐慌,好像以債養債的幻想)老台北市民都是這樣在買房成家的還啥租房或換到新北,不要笨了...我家是送我一個松山區房子,我賣掉後,我父母再去二貸1000萬,讓我買內湖五期我就是在繳那1000萬貸款等跟我女友結婚了,我跟他年收入200萬以上,打算把現有房子再賣掉,再二貸1000萬去買五期更好的豪宅當然我家財產有億啦,但你男方媽媽財產也有幾千萬,財務操作方法沒必要聽那些人你以為台北市房子是年輕夫妻硬扛啊?P.S. 記得名字放丈夫名下,這畢竟不是你賺出來的房(但你可以存你自己工作賺出來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