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家5口住在近市區的小公寓,房子的貸款已經繳清了,也沒有任何信用不良的問題
因孩子都大了,小公寓已經不太夠住,所以看中了在郊區的一棟透天厝
而公寓想出租來補貼月繳貸款
因為透天厝房價較高及需要整理,所以自備款不足
原打算用小公寓去抵押貸款,例如修繕貸款
但詢問數家銀行的結果都一樣:
因應政府打房,修繕貸款僅能使用在原房屋,且須提供單據核銷才撥款,
若單據不認可,還不能撥款
只能使用抵押投資貸款,意即貸款金額只能貸下來買基金或股票,再賣掉轉成現金
不看股市漲跌,光證交稅若貸300萬就現少21萬
所以無論如何只能用欲購的透天厝來貸款,那目前銀行鑑價通常又比售價低,
再貸款6~7成,那自備款就會更不足
那我豈不是要先賣掉舊房子才有機會換屋
那這樣的措施對於有錢人根本不受影響
想問看大家現在已經變成這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