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魂小桑 wrote:有寫明現場留有老舊...(恕刪) 點交時候事務官可能會另外安排遺留物拍賣,拍賣程序可能又要一兩個月且期間你要負保管的責任,你可以選擇就地保管或是移到別的地方放,主要還是看法院那邊怎麼認定,建議你在點交時就跟事務官主張這些都是廢棄物,有時候他們也懶得再走拍賣程序會讓你當垃圾丟掉。
通常會特別寫出來,要做動產拍賣的可能性頗高另外建議你如果要買法拍屋,不要只看筆錄,筆錄寫的跟現場的狀況有時後出入很大那些東西你不能隨意處置,兩種方法一、你要找法院的書記官請他們來現場認定,拍照造冊做動產拍賣二、找到原屋主或其代理人,請他們簽切結有問題歡迎私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