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在某鎮市區內有塊地,位該鎮通往隔壁鄉鎮的大馬路上,附近還算「吃市」,有二間小7跟一間全家。多年來小弟家要出租都未果,幾年前全聯曾主動聯繫過,後來因為坪數不足沒談成,另一位想做自助洗車的客人最後因為擔心吵到鄰居也作罷,而其他聯繫我們的大多是詢問我們有沒有要賣掉的居多。跟家人朋友討論過,猜測想租的客人大概是因為空地要蓋建物(至少是鐵皮屋)所費不貲而却步。
現在家人有意想自己蓋鐵皮屋,但小弟個人覺得自己蓋或許會限制住想承租的客人所希望的格局(例如要整塊地蓋滿,或者前面部份不蓋以方便停車?要隔成幾間店面等?)
現在有點陷入兩難,繼續擺著等,還是就不管了直接蓋起來再說?想請問各位前輩有甚麼建議嗎?
若是在出租廣告牌上註明「出租方可配合處理水、電、建物」,會不會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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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複雜就自己蓋鐵皮屋,不要隔間

複雜一點的,就租給別人讓承租人自己蓋,約定幾年後退租時,建物為出租人所有
但這牽渉到租金/退租時建物是否還有價值....真的麻煩

amanda2005168 wrote:
小弟家在某鎮市區內...(恕刪)
傷腦筋……蓋不蓋好像都不太妥
膽量夠大就直接蓋鐵皮屋,記得預留停車空間!
地是多少坪??
如果不大自己蓋完在出租比較好
amanda2005168 wrote:
還是就不管了直接蓋起來再說?想請問各位前輩有甚麼建議嗎?(恕刪)

全聯嫌不夠大,應是小坪數。
直接蓋起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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