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最近核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修正案,重點包括一人限購一戶將明確入法,大陸居民來台買房必須檢附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以利審查是否具黨政軍身分。這項辦法內政部預計最快6月公告上路。
將實務操作一人限買一戶明確入法,雖然實務審查如此,但這次將其明確訂在辦法中,讓陸資買房有所遵循,以避免炒房。
重點包括一人限購一戶將明確入法,大陸居民來台買房必須檢附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
以利審查是否具黨政軍身分。
一旦違反相關規定,例如出租或營利使用,將廢止許可,甚至由地方政府強制標售。
這項辦法內政部預計最快6月公告上路。
正值「萬通台北2011」淡水豪宅建案,放行44戶大陸富豪買房敏感時機,日前行政院政委張景森
聽取內政部報告大陸人民在台買房相關許可辦法修正案,以了解辦法修正是否更鬆綁,或有無危及
國安問題。
官員說內政部修正這辦法,是配合實務審查作業需求,將過去放在函釋中規定,進一步明確化入法,
不涉任何鬆綁或趨嚴。
這次有4大修正重點,包括,一、將實務操作一人限買一戶明確入法,雖然實務審查如此,
但這次將其明確訂在辦法中,讓陸資買房有所遵循,以避免炒房。
二、陸資買房應檢附文件規定更明確。過去要求檢附大陸地區常住人口登記卡或居民身份證,
但這次要求要檢附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因其內容包括職業及服務處所,可方便在審查時辨認
有無黨政軍人士,以利實務審查。
三,針對大陸地區人士取得不動產若經法院拍賣,由台灣地區人民得標,大幅簡化程序,
不需內政部逐案個案審查許可。官員說,這次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69條採目的性限縮解釋,
因69條是針對大陸人士取得不動產才需審查,但拍定對象是台灣人民就不符立法意旨,不需許可。
四、事後控管機制明確化。若大陸人士違反相關規定,例如目前取得不動產限制自住使用,
倘若出租或作營業商店使用,將先撤銷廢止許可,令其一年內限期移轉,若不移轉將要求
縣市政府逕為標售,這項辦法上路後將加強查核。4重點避炒房 陸資買房一人一戶 將入法
一人限一戶,人頭呢?怎麼限制



大陸13億人口,隨便一個四川就2億多,台灣夠他們買嗎???



台灣不是比柬埔寨還慘嗎?誰來啊



房子不夠賣怎麼辦,開放農地下去蓋,山坡地水好空氣好,台灣是寶島,左鄰右舍都是老鄉,多好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ddt135 wrote:
行政院最近核定《大...(恕刪)
嗯 單邊開放了 以後就開放大陸買下整個台灣
也不需要武力統一 果然終極目的是開放和平統一呀
難怪有網友說是資本黨
不過真開放 如果交易量有回到30萬以上 是有機會上升的
如果不到30萬 應該還是會下修~~
但有大陸的網友說
1年住不到一個月 可以收一整年的稅金跟房貸 如果不一定會賺
不如住飯店旅館還比較好 還有人可整理床鋪
或是買先進的日本歐美 還比較常去旅遊
不過過來了也好 政府如果要課稅 隨時可以課陸資50%
反正約定好的軍公教勞退休金 也是想砍就砍
不須要講誠信 信賴保護原則
2年不繳稅就沒收房子即可 大陸一定超嚮往來台投資的
比起歐美日本等國 台灣可是全世界的夢幻國度呢(有著犯罪者天堂國家美譽 每個都可教化...)
就好好開放陸資來買 以後學國外先進國家
管制炒房 買賣要課50%土增重稅即可
瑞士人不買房子的故事
果然是最會替年輕人想的政府.直接斷了年輕人買房的念頭,那樣生活就不用為買房過苦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