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2016年初買了一間房子,在2016~2017之間購買冷氣和熱水器
10多萬,還有繳交銀行利息約10萬,2107年初滿一年想把房子賣掉,這些
項目可以算在購屋成本裡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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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問國稅局比較準
kunghsun wrote:
請問一下2016年...(恕刪)
當然可以啊~甚至要加上裝潢的價格進去,也是沒有問題的!!!

賣房的價格是由屋主自己決定的.....

只是.....這樣的價格買方能不能接受或者認同而已!!





如果是要用來扣除出售財產交易所得的話....

冷氣跟熱水器要屬於可以拆分的物品,屋主買賣房屋時也可以帶走的

基本上是不能列為購屋成本之一....

剛剛打去國稅局問他說冷氣熱水器不行

但防水施工,擦油漆這些可以申報

不知道有人裝冷氣申報有成功的嗎?

ddr7011 wrote:
打電話問國稅局比較...(恕刪)
冷氣可以拆所以不行
but...
你可以灌進售價裡面
kunghsun wrote:
剛剛打去國稅局問他...(恕刪)
購屋的"成本費用"要增加、維持房屋價值之修繕才行
冷氣、沙發、可移動拆卸的系統櫃都不行!!
且申報時必須提供發票收據(蓋有公司統編收據)
若無相關憑據 申報出去只會被國稅局打刪除~

另外出售時可用兩種方式提列"出售費用"
1.列舉 2.出售價格5%

房地合一稅重點
1.有無獲利都要申報
2.要列舉都要有單據(細項要逐一列出)
3.每個國稅局的認定標準都不同

樓主有獲利嗎? 扣除5%後約多少?
建議都快年底了,持有滿2年適用 20%稅率 (35% vs 20%)
<不過需要考慮隔年土增稅的漲幅金額是否划算>

kunghsun wrote:
請問一下2016年...(恕刪)



不能,能扣的要有兩個基本特性:
1. 定著在房子上的,如重鋪地轉,更新衛浴,加裝防盜窗等。
2. 相對房屋有一定的耐久性。
我買房子只滿一年而已,適用於35%的稅

請問申報價格5%要符合哪些條件,是不是繳交獲利5%稅額而已
SDWs wrote:
購屋的'成本費用'...(恕刪)
找個代書問問吧...
kunghsun wrote:
我買房子只滿一年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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