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先人物簡介一下,這樣大大比較容易理解
小弟本身代號叫A
小弟的老母代號叫B
小弟的老母他妹代號叫C
小弟的老母他姐代號叫D
小弟的老母他爸代號叫E
問題來了:
E在兩年前過世,財產有六間房(2間1F,2間2F,2間4F)
B、C、D談不攏如何分,於是就申請共有
D在一年前過世了
於是B跟C開始討論如何分六間房
C一直在講以前自己為了E付出很多
花了很多錢在E身上
所以自己要拿比較好的其中三間
B請A去協調
但C一樣不肯讓步
那B覺得
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以前自己也為E付出很多只是沒說
所以A在協調時提出公平一人一半
不要去講以前
講以前事情都無法解決
但是C一樣不肯
堅持要拿比較好的三間
於是僵持繼續共有
--------------分隔線--------------
簡單來說,小弟的問題是
有沒有辦法是可以強制執行分割的?
不要無線循環的拖著?
P.S.小弟之前爬過相關文章,截取了一段
意思大概是說
可以請B把他的持份贈與給人
再請人用極低價格把C的持份吃了
這是甚麼概念,現在能這樣處理嗎?
感謝大大看完
挖係香吉士 wrote:
共有物在民法有相關...(恕刪)
奇怪,怎麼都沒有高手來回答你,那我這個高手來回答你吧,哈哈。
我是專做特殊案件的法拍屋投資客,資歷14年以上。
我就直接點吧。 目前整個全部房產就是B、C 共有而已,所以其它ADE就不管啦。
也才兩人共有,但另一個不要買也不要賣,也不想公平的分一半給你們,所以妳們這一半就是動不了。
你只有兩種做法。
1、把你們的持分賣給敢投資持分不動產的投資高手,像我這樣的,但有我這樣功力的投資客是極少數。
而且價錢不會好。比如說全部房產價值3000萬,一半就是1500萬,全部賣出的話打個6折左右正常。
2、先辦好所有的繼承手續,就是全部產權都只在B和C名下。然後B開始打民事官司『變價分割共有物』。
這個官司就是專門在解決共有物持分難題的官司。
因為房子不像土地一樣,房子不可分割,所以只能透過全部房產經由法院拍賣,然後全部拍賣的價錢,再平均分配給各共有人。這就叫變價分割共有物。
比如,假設全部六間的房產值3000萬,經由法院拍賣以後,應該會在2400-2800萬之間拍定,看地點、看被拍賣的房產裡面的現住情況,愈簡單、愈單純,拍賣價錢愈高。然後2400萬-2800萬,如果B和C是各持分一半,就一人分到1200-1400萬。
第1個方法最快,但不容易找到人接手,而且價格不好; 第2個方法最公正,但很慢,打這種官司少說1年半到2年半時間。
回答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