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棘手的房產持有問題,勞請房產相關高手、律師、代書解答

小弟先人物簡介一下,這樣大大比較容易理解

小弟本身代號叫A
小弟的老母代號叫B
小弟的老母他妹代號叫C
小弟的老母他姐代號叫D
小弟的老母他爸代號叫E

問題來了:
E在兩年前過世,財產有六間房(2間1F,2間2F,2間4F)
B、C、D談不攏如何分,於是就申請共有

D在一年前過世了
於是B跟C開始討論如何分六間房

C一直在講以前自己為了E付出很多
花了很多錢在E身上
所以自己要拿比較好的其中三間

B請A去協調
但C一樣不肯讓步
那B覺得
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以前自己也為E付出很多只是沒說

所以A在協調時提出公平一人一半
不要去講以前
講以前事情都無法解決
但是C一樣不肯
堅持要拿比較好的三間
於是僵持繼續共有

--------------分隔線--------------

簡單來說,小弟的問題是
有沒有辦法是可以強制執行分割的?
不要無線循環的拖著?

P.S.小弟之前爬過相關文章,截取了一段
意思大概是說
可以請B把他的持份贈與給人
再請人用極低價格把C的持份吃了

這是甚麼概念,現在能這樣處理嗎?

感謝大大看完



挖係香吉士 wrote:
小弟先人物簡介一下...(恕刪)

B、C、D共有,D去世其子女仍有權,怎可變成兩份?
共有物在民法有相關規定。但你們看起來很簡單,只是錢談不攏。方式1:找個不動產估價師,幫你們估每戶價格,然後自己選,差額再自己找補。方式2:到法院,但法官還是會找估價師估,但這時要估兩次,一次裁判費,一次財產分配用。方式3:你問的先給其他人,再便宜買,這種不大可能了,除非某些因素。

挖係香吉士 wrote:
小弟先人物簡介一下...(恕刪)</blockquote 現在碰到很多很多甲,乙建地共有,居住占有既得利益親戚都想多分一點!
用時間耗吧,總是會有等不了的一方...

不要這樣 wrote:
用時間耗吧,總是會...(恕刪)


等也沒用啊
除非沒子孫...
又不是CD死了都變成B的
也要看CD有沒有孩子啊

去估價去法院由法官判吧

挖係香吉士 wrote:
P.S.小弟之前爬過相關文章,截取了一段
意思大概是說
可以請B把他的持份贈與給人
再請人用極低價格把C的持份吃了...(恕刪)


C就這麼硬了要如何用極低價格跟C買?
拿槍押?
再者裁判土地分割 還有地上物
這只能透過律師幫你爭取你要的理想分割
C也一定會請律師跟你訴訟攻防
曠日廢時 常聽到裁判分割到最後要對方拆屋還地的
不知你的狀況會不會這樣

比較建議私下解決
如果6間裡比較好的3間(123) 減掉比較差的(456)
價差有超過C花在E身上的錢 那就採用前網友所說的估價補價差
不然就(135) + (246) 或 (145) + (236)

omlcro wrote:
B、C、D共有,D...(恕刪)


B、C、D共有,D去世其子女仍有權,怎可變成兩份?

抱歉忘了補充,D沒子女,所以繼承權變為B、C

大大超認真看XD

relax01 wrote:
共有物在民法有相關...(恕刪)


共有物在民法有相關規定。但你們看起來很簡單,只是錢談不攏。

我們是要賣掉的那方,但對方不願意賣,也不願意貼錢,簡單來說就是要我們妥協拿比較差的三間

方式1:找個不動產估價師,幫你們估每戶價格,然後自己選,差額再自己找補。

對方不願意補差額

方式2:到法院,但法官還是會找估價師估,但這時要估兩次,一次裁判費,一次財產分配用。

簡單來說,我希望有效率的處理此事,不想拖長

方式3:你問的先給其他人,再便宜買,這種不大可能了,除非某些因素。

哪種因素?
挖係香吉士 wrote:
共有物在民法有相關...(恕刪)


奇怪,怎麼都沒有高手來回答你,那我這個高手來回答你吧,哈哈。

我是專做特殊案件的法拍屋投資客,資歷14年以上。

我就直接點吧。 目前整個全部房產就是B、C 共有而已,所以其它ADE就不管啦。

也才兩人共有,但另一個不要買也不要賣,也不想公平的分一半給你們,所以妳們這一半就是動不了。

你只有兩種做法。

1、把你們的持分賣給敢投資持分不動產的投資高手,像我這樣的,但有我這樣功力的投資客是極少數。
而且價錢不會好。比如說全部房產價值3000萬,一半就是1500萬,全部賣出的話打個6折左右正常。

2、先辦好所有的繼承手續,就是全部產權都只在B和C名下。然後B開始打民事官司『變價分割共有物』。
這個官司就是專門在解決共有物持分難題的官司。
因為房子不像土地一樣,房子不可分割,所以只能透過全部房產經由法院拍賣,然後全部拍賣的價錢,再平均分配給各共有人。這就叫變價分割共有物。

比如,假設全部六間的房產值3000萬,經由法院拍賣以後,應該會在2400-2800萬之間拍定,看地點、看被拍賣的房產裡面的現住情況,愈簡單、愈單純,拍賣價錢愈高。然後2400萬-2800萬,如果B和C是各持分一半,就一人分到1200-1400萬。

第1個方法最快,但不容易找到人接手,而且價格不好; 第2個方法最公正,但很慢,打這種官司少說1年半到2年半時間。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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