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小弟買屋剛斡旋成功過幾天要簽約,
屋齡大概14年,今天發現屋子窗戶外面有一層顏色不太一樣的一圈,
之前看都沒發現,趕緊請房仲跟屋主確認, 答覆是幾年前窗框的部分
有滲水, 同社區其他戶也有類似狀況, 屋主請人來做處理,用價格比較高的防水膠處理,
所以會有一圈防水膠的痕跡,之前看了幾次,房間內都正常也無異樣,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因為當初看不動產說明書時屋主在屋子滲漏水的部分是勾選"沒有",
房仲說主要是要看目前屋內的狀況為主,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是這樣嗎? 再者, 因為斡旋金已付且斡旋完成還未簽約,假設
因為這問題不想買, 斡旋金會被完全沒收還在再賠一倍斡旋金嗎?
照片如下, 往上由下數第5間, 感謝大家!


關於買屋簽約前發現的問題
文章關鍵字
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上如記載

無漏水之情形

根據《民法》354條

賣方應保障買方購屋的通常效用,「現況說明書記載的多為常見的瑕疵,但若有未記載、有損買方權益的,無論賣方知情或不知情,均要負瑕疵擔保責任。」

交屋後發現瑕疵6個月內須通知屋主,主張該房屋瑕疵,否則將失去求償權利。


斡旋金部分

如雙方價格已到達協調之金額

賣方反悔不賣,則賠付斡旋金之一倍價金

買方反悔不買,則付出之斡旋金全數沒收
威廉相簿 http://picasaweb.google.com/williamsue328
luedavid wrote:
請教一下各位大大,...(恕刪)


01總有人用買車買房對比,樓主這項我也比一下吧!
買中古車,寫車體無碰傷,但驗車發現是有碰過,鈑金烤漆看不出來了,樓主認為OK嗎?

我是不接受的,漏水勾否就是虛偽,應該勾是,然後註明修復。
想請教的是
1. 這樣的防水膠施工是否合理?
2. 如果不買,即使是屋主填寫不實,是否斡
旋金全數都拿不回?
謝謝大家!
luedavid wrote:
想請教的是1. 這...(恕刪)


要看當初你的斡旋金合約書上有沒有寫類似如房屋漏水、牆壁龜裂退斡旋金
如果沒有,基本上你頂多就是要求屋主改善或著是看能不能再砍價格
這種沒有雨遮的淺窗久了都會漏水啦!尤其是向北的迎風面,颱風來的時候挺可怕的。原屋主牆面的防水處理是常見的,通常每隔幾年就要重塗一層。最好請仲介找捉漏來看嚴重程度以及是否可以修復,再來討論後續議價事宜。
這沒問題。

屋主簽的是"現況說明書",不是"曾經發生的說明書"。
目前沒漏水,那屋主寫"沒漏水",對買方才有保障。半年內發生漏水(不只是重新塗漆部分)的話就可以請求保固。
如果斡旋時漏水處有打勾,反而事後難以求償;或是想反悔要賠掉斡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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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最近的實例:

斡旋後屋主要求再加價(意思是大約40萬)。
我說:您在漏水的那一項寫"沒漏水"。但是真的這麼有把握嗎?畢竟已經有兩年沒住在那了。
這樣好了,我概括承受所有的漏水。您就不用擔心未來雙方會有紛爭。所以就不要加價了?
(其實,我本就預算水管整個更新,外牆也要重鋪。折下的40萬已夠重鋪的7成費用。)

怕麻煩的屋主就欣然同意,照我出的價(開價的75折,銀行估價的95%)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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