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間預售屋,原口頭預定簽約價為1200萬,這幾天建商小姐來電告知,下星期簽約要再付第2次訂金113萬(已先付10萬),合約打1230萬,待簽約完成代書走後,會退回30萬現金。不懂為何建商要多此一舉?先簽約後,建商不還30萬怎麼辦?
絕色瞳語 wrote:最近看了一間預售屋,原口頭預定簽約價為1200萬,這幾天建商小姐來電告知,下星期簽約要再付第2次訂金113萬(已先付10萬),合約打1230萬,待簽約完成代書走後,會退回30萬現金。不懂為何建商要多此一舉?先簽約後,建商不還30萬怎麼辦? 不要理建商買多少簽多少因為被發現..你也是偽造文書共犯..不要沒事去擔這種事
建商是說這樣少30對鄰居不好意思1200萬跟1230萬影響會很大?看實價登錄除非同排地址類似物件是,例如1200萬跟1500萬,差了300萬才有感。多30萬的多貸8成才24萬,連24萬都要這樣湊,是預計撐過寬限期準備法拍了吧!
絕色瞳語 wrote:建商是說這樣少30對(恕刪) 作價只多30萬? 真詭異。不過,新聞有相關案例。你配合違法作價,實際上沒得到甚麼,但卻會被視為共犯。當你房屋出事情時,例如嚴重漏水、傾斜、施工不良、坪數不符等等,建商會威脅你也是共犯,然後就不理你了。養建商咬布袋。
絕色瞳語 wrote:建商是說這樣少30對(恕刪) 請問,這樣做你有什麼好處?這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事喔!因而貸款增加,詐欺喔!這是你要承擔的,建商真的對鄰居不好意思,他可以退給鄰居。他的不好意思,讓你用犯法來承擔,你正常嗎?依這罪的風險,如果是我,退個500萬,我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