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對於今天行政院開會的版本做了一個youtube影片不是盈利 單純分享https://youtu.be/DO7P5lWKSL0主要是想懶人包一下這兩個最新的補貼與政策與爭議的原因目前今天行政院最新版本是1.家戶所得在120萬元以下;2.台北市房貸核貸金額在850萬元以下,其他地區須在700萬元以下者;
1.家戶所得在120萬元以下;>有人知道這個定義是什麼?指的是戶籍設於該房屋的所有人的110年的總所得,對嗎?但如果屋主戶籍不是在此房屋,而是屋主的媽媽設籍於此,以取得房屋自用資格。這樣的話這邊的家戶所得,是要以屋主媽媽的所得來計算?還是屋主的所得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