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我購買的是公寓 當初在購入是建設銷售表示有垃圾集中區 交予我們的建材表上也寫有設立垃圾集中區 垃圾分類處理區 到蓋好了 交屋了 公設點交時才說本來就沒有規劃這個區域 這樣子只能自認倒霉 還是有得自力救濟的部分 請指教 謝謝
有合約,就提告,請求價金折價返還或改善到符合合約。

沒合約,只能自認倒楣,學個教訓。

銷售人員都是領薪水的,撒謊誇大很常見,沒白紙黑字就是純話術,

買車、買房亦同,人生經驗 一字千金!
建商表示你可以退屋
dajenwang
看清楚才回答
這年頭還會信建商的人
真的是單純
一戶反彈效果不大
要多找幾戶一起聯名效果比較好
找民代或媒體也可以
但前題是要有證明建商違約才行
否則很難扳倒建商
這年頭還有新建案是公寓型式?
公寓是1~5樓沒電梯, 集合式住宅
你意思是透天嗎?
透天跟公寓意思不一樣
tonypan66
公寓是指不超過5樓的建物,並非指不含電梯,剛好早期蓋的公寓都是不含電梯,讓你誤解了,現在電梯式公寓在郊區很常見
確認一下你簽的契約跟其附件、圖說有沒有寫到
有的話就是契約一部分
這幾年房價狂飇,
建商對於要求較高的客戶,
都會講不滿意包退!
lucky9657 wrote:
交予我們的建材表上也寫有設立垃圾集中區 垃圾分類處理區 到蓋好了 交屋了 公設點交時才說本來就沒有規劃這個區域 這樣子只能自認倒霉 還是有得自力救濟的部分 請指教 謝謝



公設是管委會接收,所以由管委會依合約向建商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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