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網上的地產達人若建商交屋時發現土地持分較合約書減少1.5坪比例約7%可以向建商求償嗎?建商解釋說土地持分是依照各戶建坪佔總建坪比例持分土地,由公家機關核定,合約書當初記載只是預估,並非建商故意誤導。這樣解釋合理嗎?應該接受嗎?想想土地一坪的價值是建坪的好幾倍如今持分減少恐怕會影響以後房屋轉售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