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3300 wrote:錯過了怎麼辦... 那個對賭是房子可以任選嗎 ?可期限 30 年以上,使用權歸與他對賭者所有嗎 ? 且非跟他對賭者的同意,他不得任意處分房屋嗎 ?有利息嗎 ? 低於銀行貸款利息嗎 ? 還是這根本是做高利貸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