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子看了很久了﹐終於看到一間夫妻都滿意的房子﹐也帶了父母重複看過
大家都覺得可以(價錢除外)﹐仲介也建議可以授權給他們去談了
雖然屋主的開價跟我們想要開始談的價錢有不小的差距﹐但是仲介說有談有機會
我們參考附近地點開價與實際成交價的差別﹐似乎也真的有機會﹐所以前幾天就到仲介那兒要簽斡旋
到了那兒﹐幫忙簽的另一個仲介(原來熟的剛好有事)提到有別人出價比我們高了500W﹐讓我們當場傻眼
他們有出示了一下該客戶簽的約﹐的確如此!
那我們當場就說啦﹐我們不可能開到那麼高的價錢﹐那就不用簽了
仲介又忙著說 啊﹐還沒確定啦﹐有談有機會﹐還是簽一下好了﹐他們會為每個客戶盡力的
後來想說反正不成會退錢﹐就授權他們一週談看看好了
或許是房子我們都覺得還不錯﹐也自覺的有機會﹐所以有些期望﹐所以回家後整個人就是一個悶字
而且後來怎麼想怎麼都覺得很奇怪﹐出高價的那個授權在2008年年底就簽了﹐之前看的時候仲介也沒提?
我們不覺得那個房子有多花500的價值﹐他要早說有人出高價我們就不用跑那麼多趟了
而且﹐既然有人出那麼高﹐幹嘛還要多事帶看﹐還要我們簽?我們已經明確講我們不可能出的那麼高了
整個感覺就很怪...
有人碰過類似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