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uid wrote:
如果, 有個定價標準, 可以建立合理化的環境.. 這我非常的同意.
然而, 要買方/賣方提供交易價格, 似乎有違市場機制.
當然, 公布區段行情, 是一個方法..
只是覺得, 這個方法, 雷聲大, 雨點小, 沒什麼實質效果..
也很懷疑, 公布的那些價格, 的真實性..
個人僅就政府政策做分析, 供大家討論.
還是覺得, 從建商新成屋下手, 針對不合理的價格來抽稅, 新屋價格穩定, 市場價格就不會亂.
世界各國都是實價登錄,最注重自由市場的歐美國家都沒異議了,我想我國應該沒什麼問題才是。
反正公布的是區段行情,不會有侵犯隱私的問題。
至於效果,那不是重點,至少讓買賣雙方立刻就知道行情在那了,而不會被房仲牽著走,這點就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