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百姓家,郝龍斌捅了一個大蜂窩

看不下去了! 大埔事件翻版!

一係之間家產毀於一旦 這樣的決策者該下台

yunosuke wrote:
讓小弟深深覺得如果王家有人念法律都錯失機會了
那我們這群毫無法律素養的市井小民該如何去面對千千萬萬的法條...(恕刪)

知道這些法條只是讓有權勢的人比較棘手,如真硬要,恐怕還是抵擋不了金條
引用商業周刊:執業25年律師 踢爆司法黑幕
其中說到:
在張冀明眼中,司法是一隻變形蟲, 不只法條的解釋會變, 調查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法官審判的風格也會變,連律師在壓力下,也可能會變形,無法盡到保護當事人權益的義務。
「兩邊都是市井小民(互告)才有正義,碰到財大氣粗的人,正義就很難,」張冀明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不要隨便打官司,你的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張冀明指出,司法界仍然有不少清廉認真的好法官,但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
「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你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你更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中華民國憲法不是保障人民居住跟遷徙自由嗎?
台北市不保障.....難道台北市不屬中華民國管轄?
難怪網民要戲稱那邊是天龍國....

randyj wrote:
這樣的法
是用來排除惡意的釘子戶的
雖然王家不是...(恕刪)


我要表達的就是,就算是惡意釘子戶,只要產權是人家的,
法律就該給予更為對等的空間,
既然法律賦予建商強制拆除的權利,
為什麼沒有賦予政府或反對的住戶強制變更都更計畫的力量?


randyj wrote:
...(恕刪)
即使都更是惡法
我想也不適用在王家這個例子身上


今天王家就是因為都更法被拆了,是不是惡法,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只了解事情後半段的才會義憤填膺

了解事情「完整始末」,知道市府幫王家拖延了3年拖到無可在拖的,只會覺得剛好而已

自己讓權利睡著了,就不要怪別人欺負你


我總算知道為什麼一個執政者做的亂七八糟,開的支票全部跳票,竟然還能夠連任的原因了...


閣下是看『新聞聯播』長大的? 還是看『家有兒女』長大的?!

的確台灣的視野止會同情弱勢

但不要否認 所制定的都更法都偏向建商

都更法的確依法有據....但如果沒爆發王家人事件

在座各位都知道要如何去說不嗎??要如何提出拒絕都更呢??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而這都更法本身就有瑕疵...

引述 張志祺先生的話 要如何防範未來發生的可能



我們到底該如何看待這件事情,我們又該做什麼?





或許這樣的事情還會一再反覆上演,同樣的事情一定會再次發生。

但我認為這絕不會是圓型的無限循環,而是螺旋型的我們會在一再上演的問題中,越鑽越深,然後找到這事件的核心。到那時,我們才能清楚地看見事情的全貌,也能找出改善的方法。

這樣的一個劇烈的刺激,應該要激起我們對公共事務,以及自身權益的關心,我們不該放過任何一個可以表達意見的場合全體積極性地參與才能踏實地解決這些公共社會議題。



以下是我覺得我們從這次中可以學習到的事情:



。如果你家被劃進了都市更新範圍,而新房子跟金錢都不是你要的東西的時候,你一定要積極地參與公聽會表達自身的意見。

讓你家在一開始,就可以被排除在都市更新範圍外。

絕不是什麼「今日拆王家,明日拆你家」,這是不會發生的。





。我們該透過這件事情,使立法委員們正視問題,結合各項領域的專業,用正面積極的態度去重新修改法條。

法條應更加落實民眾參與,民眾意見的陳述;徵收條款的條件也需更加嚴格謹慎,畢竟是侵害民眾權益的行為。





。我們都應該更關心與我們生活相關的法律,法律會保護知法者,別讓法律只成了知法者的武器。


hybirdlee wrote:
郝市長此次很爽快又果...(恕刪)

為什麼要讓他連任呢
其實好像別的當選也是一樣

wang6429 wrote:
真奇怪 大家都吃飽那...(恕刪)


你都知道王家不算弱勢了~連不是弱勢的家族都可以這樣用暴力強制~~請問你比弱勢更弱勢的何來權力之有??今天你不阻止他~他明天就拆你長城這歷史你是不懂嗎???你覺得需要先去可憐非洲孩童,麻煩你說的時候也先做到好嗎???與其有時間上01在這說些沒意義的話不如去做你覺得有意義的事!!

愛BMW的帥 wrote:
請即日強制利用獎勵容積辦法的豪宅開放他們的公共空間吧!


這部份應該已經都依法開放了. 您有空可以去豪宅公園參觀。
夜夜磨刀的男人 wrote:
的確台灣的視野止會同...(恕刪)



大埔農地呢?

都是同一個顏色的縣市長!

在說苗栗缺工業區嗎?

大部分的工業區像死城!


王家不劃入建商不過少賺幾戶!
一定要這樣搞臭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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