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5732 wrote:
如果有這些瑕疵,那是另一個法律問題,
跟拆不拆沒有直接關係。(恕刪)
有道理!所以也可以拆了你家後面的鄰居蓋一個垃圾掩埋場,因為這是法律問題不是拆不拆蓋不蓋的問題

alex5732 wrote:
法律不是死的,在日漸複雜的環境裡,自己的權益本來就要自己關心(恕刪)
法率本來就是死的,不然就不會有拆王家的問題,如果是活的,那些公務人員也是活的(我指腦袋)那為什麼會被拆
alex5732 wrote:
法律給予人民權利與保障,但那是有限制的,
生在這時代的人,要感謝法律的保障,因此要尊重法律,關心法律,
因為一但你不鳥他,改天他就不鳥你,吃虧就是自己。(恕刪)
前提是你要告知我我有的權利,訴願?
alex5732 wrote:
拆房子屋主不同意就是不正義,那拆路呢?土地徵收呢?(恕刪)
所以也可以拆了你家後面的鄰居蓋一個垃圾掩埋場或核子廢料掩埋場,也可以?

alex5732 wrote:
如果什麼東西都要當事人同意,那就什麼都不要做了。(恕刪)
因為我們不是共產國家,沒有人說民主國家是有效率的!但這是他應該要做的,如果你嫌太自由,還有幾個國家可以讓你選.
alex5732 wrote:
台北市寸土寸金,都更是必要的,這樣可以住更多人(恕刪)
東京跟紐約更是寸土寸金,該做的是發展副都心.而且建商蓋完的房子也沒幾個人買得起,還住更多人??
dchen20 wrote:
1.引述您所說的--『你都不理人家,心理只想著有種就來拆我房子,這不是傲慢嗎?』
我的淺見:
在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如果有一條法律上面寫:我告知你之後,你不表示意見,就是同意!
我個人是認為這樣已經不只是傲慢了!試想,哪天這一條用到你我的身上,我們不會覺得是天打雷劈嗎?
難道在所謂的公權力之下,我們不表示意見就是沒意見?
...(恕刪)
我也贊同此說法,當一個女性在公共場合被言語騷擾,除了嚴詞拒絕還能做什麼? 拿電擊棒回擊還是默默承受? 建商跟王家在 "都更"這個糖衣包裹中, 二者的地位本就不同, 相對於一方是詳知遊戲規則資源充沛的玩家, 另一方則只能處在挨打的份,
"都市更新" 不是把一個破舊的東西拆掉再做一個新的高價的醜陋建築物, 帝寶的建築有被列為優良設計的建築嗎? 還是只是高價豪宅的代名詞?
拆掉王家, 消防法規就完備了嗎? 就算巷子寬度可以容納雲梯消防車, 但雲梯消防車轉得進後巷嗎? 消防車不用申腳架出來, 不用救火活動空間, 不用跟火點隔段距離?
最後王家輸了, 新住戶輸了, 原本在外租屋的其他住戶也沒贏, 只有建商蓋完拍拍屁股收錢走人.
容積轉移 把低地價容積轉到高地價容積
開放空間 建商多建幾層多賣幾間,收錢走人, 剩下新住戶與其他週邊的人雙方爭吵那是他家的事? 沒有人希望自家院子有非住戶來此閑逛聊天, 但多蓋幾層住戶也沒得利啊
這些建商透過立法,行政方式來吸取國家,人民的資源
即使奢侈稅也是打到投資客而不是建商, 且反而將價格又灌入房價中, 對建商來說, 不但未受害, 還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