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

願意放棄金雞母去改建?
笨蛋才會做的!

淋陣雨 wrote:
但是那些店面地主 根本不可能放棄 店面一個月1.20萬的店租..
忍忍忍
這才是雙贏的局面

笨蛋才會配合人家都更

有店面的, 當然是自己整建

建商就是貪才會拖到現在

早就該朝這方面進行了

這個決定要花 13 年?

你就知道貪心會蒙蔽人的心智多久了


至於古蹟? 等真正成為古蹟再來恥笑別人吧

一堆傻子

scfang wrote:
其實對建商而言沒有輸只是少賺!
若要說雙輸.....那是都市景觀輸.....釘子戶輸......(恕刪)


認同+1
為什麼要都更?
這問題我一直想不通,如果為了改善市容,
原住戶為什麼不自己出錢改善,
或是幾戶一起聯合自建改善,

現在我們都更的模式,就是改建之後引進更多居民,
最後的目的還是把防價炒高,
這樣建商與原住戶才會保持原來不動產價值,
然後獲利,

政府這一招實在是錯誤,除了造成更多人往都市裡面擠,
其他沒啥好處,
尤其是台北市這各火爐已經越來越熱了,
還有很多要考慮的事,政府都沒有考慮,
如果最後只改善市容,一棟棟新大樓卻沒多少人住時,
那又是怎樣的市容,
房子二十年大概就沒人想買,三十年大概就要都更改建,現在的透天或公寓還可以透過提高容積率去都更改建,但是這些用都更蓋好的超高容積率的大樓,三十年後又舊了怎麼辦?

除非是頂級豪宅,可以撐個五十年或是百年,現在大部分的中等層級新大樓,能撐個三十年嗎?
我覺得各取所需罷了,沒什麼大不了的,很多人講話不需那麼酸溜溜的

A. 拒遷戶認為參與改建應該獲得的利益

B. 拒遷戶不參與改建,維持目前店面的利益

C. 拒遷戶參與改建,建商願意給的利益


A > B > C

拒遷戶就算沒有拿到 A 那麼高的利益,也還是保持著自認為 B 比 C 高的利益


Terrencesylphy wrote:
房子二十年大概就沒人...(恕刪)


我有一間30多年的老公寓,仲介一直來電要我賣,還說現在價錢很好

backslash wrote:
我覺得各取所需罷了,沒什麼大不了的,很多人講話不需那麼酸溜溜的

A. 拒遷戶認為參與改建應該獲得的利益

B. 拒遷戶不參與改建,維持目前店面的利益

C. 拒遷戶參與改建,建商願意給的利益


A > B > C

拒遷戶就算沒有拿到 A 那麼高的利益,也還是保持著自認為 B 比 C 高的利益
...(恕刪)


同意,這才是有人性的觀點

backslash wrote:
我覺得各取所需罷了,沒什麼大不了的,很多人講話不需那麼酸溜溜的

A. 拒遷戶認為參與改建應該獲得的利益

B. 拒遷戶不參與改建,維持目前店面的利益

C. 拒遷戶參與改建,建商願意給的利益


A > B > C

拒遷戶就算沒有拿到 A 那麼高的利益,也還是保持著自認為 B 比 C 高的利益
...(恕刪)


就人性觀點而言
這個案子感覺像是A>C>B
拒遷戶想凹A 結果C也沒了

lkk77 wrote:
我有一間30多年的老公寓,仲介一直來電要我賣,還說現在價錢很好...(恕刪)


仲介上次則麼時後跟你連絡?六月份內政部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出爐前還出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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