鑲金包銀豬 wrote:這張發票怎麼會一點皺摺都沒有呢?===>又不是照相的!是用掃瞄的~掃瞄快多啦!~~~~~~...(恕刪) 哇~這麼低階的掃瞄機喔連皺折都掃不出來重點不是金額是日期月份在露出來一下吧不要是年初的珍藏到現在才拿出來喔~
鑲金包銀豬 wrote:我也說過~雖然就住北市~但常常會去住各大飯店~並吃吃各廳~~好玩說~ 住家在台北市,但經常去住台北市的飯店...嗯 !是有點奇怪,請問一下是住總統套房嗎?要不然,一般的飯店房間,有啥奇特的?自住飯店,在飯店內的消費不是在退房時一併結清,而是逐筆消費以現金繳付,嗯 !這一點,更是奇怪? 難道是要多幾張發票兌獎之用嗎? 住個飯店還要背上大筆現鈔,真是與眾不同,強 !!!
Jackson_H wrote:住家在台北市,但經常去住台北市的飯店...嗯 !是有點奇怪,請問一下是住總統套房嗎?要不然,一般的飯店房間,有啥奇特的?..(恕刪) 豬大 整個邏輯 怪到不行另外俺認為 他職業一定非常特殊能弄到大量手機門號
Jackson_H wrote:住家在台北市,但經常去住台北市的飯店 這是有可能的。我住台北市,十幾年前,事業忙工作壓力較大,那時我也會偶爾住住台北市的飯店,做個簡短的城市內渡假,有助於舒緩工作上的壓力。晶華(當時叫麗晶)、凱悅(現在叫君悅)、遠東(敦南)、亞都等等都住過。不會挑選普通房,而會挑套房。例如晶華訂名人套房、凱悅訂外交官套房或景隅套房(corner suite)等等。不過那幾年也只是工作較煩時,而偶爾為之住住飯店,沒有辦法如豬先生那樣"經常"去住台北市的飯店。
鑲金包銀豬 wrote:哇哈哈哈~~~~~~...(恕刪) 我倒是覺得應該跟你說個抱歉,更改發票圖片的這個部分是我誤會你了,真是不好意思,還請見諒,所幸我不會一開始就把話講得太死。不過你原本想證明消費事實的金額,即使不遮掩,也不會有害於你的個人隱私;結果你卻做了塗改動作,實在很難讓人不生疑竇。(當然,對你的文字印象不好更是加深了刻板印象)另外,我對於原本我曾寫的其他部分,抱持原本看法。
鑲金包銀豬 wrote:沒想到~~~酸民馬上"全面起酸"~~~這裡的程度~差不多是這樣~無誤! 看吧!看吧!你們這些酸民,果然見識到01傳奇人物的風采,被"扮豬"的吃掉了吧!豬(老大)哥上次遭逢不幸,本想在追悼會點播一曲輓歌,但是又怕您在九泉之下難以收到.這次您仙遊回來,我想最好還是早點奉上,免得又要遺憾一次.請笑納:如果沒有你P.S.您吃了一餐二萬的,真的不會連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