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保護問題,部分資料將會刪除!)大伯提告要趕我們搬離住了四十年的房子,有熟悉土地相關法律的朋友可以協助一下嗎?


黑色小老虎 wrote:
爸爸都72歲了 我想祖母應該是半個清朝人罷= =


歷史沒念好
祖母應該是日本殖民地的台灣人
台灣在甲午戰爭後已經割讓給日本了
重點是房屋地上權是你家的嗎?

如果是那一定是永久地上權、這就和我家
17年前打的官司一樣、兩年前賣了、和
原地主達成共識各拿一半。(同天和建商簽約)


不過那15年每年光付給原地主租地的地價稅、
就40萬喔。
日據時期的土地登記是怎麼登記的
很多人都不知道
跑趟地政事務所
告訴臨櫃謄本核發人員
你要申請日據時期登記簿謄本、台帳謄本、舊簿謄本
這些謄本可以讓你看出這筆土地的延革
順便可以申請這筆土地二類土地登記謄本
看看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標示部內之其他登記事項欄內有沒有"未辦繼承登記"的註記



網友回覆熱烈,有些對,有些只對了一半
我家打過類似官司,所以知道一些...

1.你可以不要專注在土地所有權,專注在地上物的使用權.你爸爸蓋的四十年屋是你爸的,擁有地上權
和土地的所有權是兩回事
2.有內行的網友提到,只要證明繼承或贈與是發生在日據時代,就適用當時法律,不以登記為要件
3.打官司,還是找律師吧,畢竟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啊!!!!

lelotw wrote:
那土地應該登記在"大伯"、"二伯"這些人身上,而他們也知道樓主父親有地上權,所以一直不過問,直到樓主父親準備以佔用時效取得土地所有權,才讓大伯提告,免的丟了土地所有權。


版主 真實情況該不會是這樣子吧= =
建議你 找律師 一定要跟他說實話 他才能找出對你最有利的方向去主張 蒐集證據

我又要再說一次 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是在"佔有"的架構上 地上物的主人非常清楚 這塊土地不是我的 是別人的或者別人持份的土地

如果你真得照這位網友所說 地政機關就是會聯絡地主 要地主無異議的情況之下 才能順利登記的!
現在土地一坪動不動就百萬起跳 你覺得地政機關會幫這些占用人繞過地主做這種登記嗎= =
lelotw wrote:
我建議你還是把情況敘...(恕刪)


看樓主的敘述

目前已登場的人物應該都是妾生的

樓主的父親不是正室所生
樓主祖父跟其祖母(妾)應該生有大伯、二伯、早夭的三伯、樓主父親與三個姑姑

所以土地所有權當時沒從早夭的三伯轉移給樓主父親
到祖父死前都未處理早夭的三伯這塊地的話
這塊地的土地繼承人已經不是只有樓主祖母這一支系

現在是同母的兩兄弟先打起來
將來如果有異母的加入就會更複雜

lanp wrote:
2.有內行的網友提到,只要證明繼承或贈與是發生在日據時代,就適用當時法律,不以登記為要件
3.打官司,還是找律師吧,畢竟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啊!!!!


第2點很難去證明吧
況且樓主祖母的身分是妾
當初該份土地登記是給大房的三子
雖說持有土地權狀
但也會被質疑持有的正當性

第3點也不完全對
我有去開過庭很多時候是看法官在教訓律師
所以要訴訟還是找有土地房產訴訟經驗的退休法官轉任律師之類的會比較好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樓主敗訴機會很高的原因
因為大伯的女兒是法官大伯本身又是從事地政方面的退休公務員
整個狀況就是等於球員兼裁判了

整個訴訟體系就是這麼玩的
把訴狀拿給熟識的法官看遠比拿給律師看有用喔

BM-littlewhite wrote:
因為大伯的女兒是法官大伯本身又是從事地政方面的退休公務員
整個狀況就是等於球員兼裁判了(恕刪)


不會啦!!法官真的沒你想的利害
他們罵律師絕大多數是因為訴狀不寫清楚,他寫判決書要自己翻法條很麻煩XD
台灣法官法條運用能力普遍都比較差一些,特別是這種案子有牽扯到舊規定
就很好去鑽漏洞,但因樓主給的資訊太少,所以洞存不存在不知道
開庭時可以要求聲請迴避做為一種干擾戰術

反而公務員比較棘手就是了...翻規定會比較上手
但是規定對誰有利,未知


lelotw wrote:
而他們也知道樓主父親有地上權,所以一直不過問,直到樓主父親準備以佔用時效取得土地所有權,才讓大伯提告,免的丟了土地所有權。(恕刪)


沒去登記前,就是侵佔,現在只是符合可以登記的要件
只是因為他住了很久,立法人覺得所有權人這麼多年來不聞不問
在"活化土地利用"的前提下,土地還給所有權人是種浪費
不如讓真正要用土地的人有使用權

大房也只是默許現況

這情形在分財產時本來就很常見
"房子都過到你名下,但要照顧弟妹"
"照顧只是給你住,沒說要給你"
"現在我在住,不是我的是誰的?"
"我們兒子生的比較多,要分多一點"...etc 詳請參考芭樂劇

反正為了錢,再扯的藉口都說的出來啦!!
disappearstar wrote:把土地登記給死人也是很了不起了...(恕刪)

這部分我有碰過,我家祖厝的土地在總登記時(民國36年)被分割成4個部分,登記我爺爺的叔叔1/2,我爺爺1/6,及我爺爺在總登記時已經死亡超久的兩個兄弟各1/6...真的是很納悶 ? 到底誰跑去辦的呀 ? 登記時都不需要調查一下人還在不在 ?
awang2009 wrote:
這部分我有碰過,我家...(恕刪)


個人真的很好奇,後續是如何解決該項問題呢?
方便的話,可否請awang2009網友詳述一下此事件的後續處理方式,也供其他網友參考呢?

總登記後,還有後續好幾波的鑑界、道路徵收、電腦化、戶政連線
過那麼多次我想應該早就被國稅局拉出來了

我只不過是土地持份與建物持份不符就被請去喝咖啡+捕五年的稅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