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看到自家隔壁馬路被劃分"私有地 小心駕駛"可以這樣做嗎?

小弟的社區(?)更特別,因為遮蔽率的關係,所以每一戶的空地合起來成為一個無尾巷(出入只有一個出口)但沒加柵欄,所以大家都可以進出(含貨運、郵差、訪客、路人甲、乙、丙),屋子使用執照是民國82年的。有1、2戶人家加蓋鐵皮屋當車庫(尚不影響後面人家進出)。請問一下,這需要定期宣告一下地主權利嗎?(不會真的去圍路啦)還是變成既成道路了?

形狀大約是一條巷子,左右都是透天,買房子時調過地藉圖,每戶都只有一個地號,道路沒有獨立地號。

Marken wrote:
小弟的社區(?)更特...(恕刪)


經過前面大大熱心回應,如果沒錯的話,因該是必須向政府及法院申請成為既成道路,

這樣才算,若沒有申請,就變相要等政府付錢回收.

若以上屬實,而劃地就是多此一舉,除非所有權人要示威...

若有錯請指教,謝Q
本人也很困擾這問題!

問題是很多人,都會認為我家的私有道路,是屬於公眾的,偶爾是屬於他們自家停車格,偶爾也是他家小鬼玩耍場地,不抗議停久了還認為這是自己專用停車格,甚至還私底下相互爭吵,說自己常停所以這位置其他人都別停,甚至鄰居還認為這條路他也有權力!!!

還有其中一戶袋地住戶還佔地種花!

然後經常停到我自己沒的停車,尤其是加班回到家已經2200過後,或停不好讓我出不了門,找不到人報警處理後,貌似我這地主是壞人,是壞鄰居,講的四周住戶都認為是我的錯!!!

甚至還發生過,有人不靠邊停好車,讓媽媽開車開不出去,找到人後還對我媽媽大小聲!!!

我是欠這些鄰居嗎?所以我能理解為什有人會劃線寫字!

其實條路30年前是我家曬穀場,也是我兒時玩耍空地,也僅提供後方二戶袋地住戶通行(僅供通行喔),但~現近四周都蓋滿房子,房子多人多人情味也變了!

幾個月前二戶袋地住戶自來水管出問題,這次我就先說明好,千萬別給我挖馬路,挖到是要全斷給我重新鋪設混擬土,結果~自來水公司乖乖將自來水管走在水溝內...但水溝也是我的!!!

所以經由自來水公司事件我學會了,爾後那二戶袋地要改建!!!或買賣時我會給某人打打針的!
我家小妞蛀牙了~
我家這是兩排公寓夾一條巷子, 但地籍圖是沒有巷子的, 地號與對面棟相連, 土地持份也涵蓋一半的巷子土地(整層住戶共同持有), 但既成巷道已超過三十年, 並未在巷口設柵欄, 巷道由公家維護, 巷子兩側劃有紅線禁止停車.可是巷子國家並未徵收, 談都更時當然也把巷子土地持份算在內談條件的.
借這個樓來請問一下我家的情況,樓上的也有和我家情況類似

我家門口的巷子是死巷,這條巷只有二戶人家出入,一戶是我,另一戶是鄰居A
其它的住戶通行不需經過這塊地
這條巷的土地我家有產權(鄰居A無產權),所有權狀上面不是寫道路用地,每年我們還在繳地價稅

以下是查到的部分
既成道路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節錄自釋憲文):
1. 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2. 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
3. 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
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
(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

只有我和鄰居通行,算是"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嗎?
使用超過20年了,父母本來是看在以和為貴,但是近來附近的鄰居的行為有點看不下去
真的是好心被雷親
我想了解,對於這塊地,我家可以有如何的行使權利?
或是該到什麼單位去查詢這塊地目前的狀況





jcyao wrote:
借這個樓來請問一下我...(恕刪)

只有你和鄰居使用的話基本上就是構成了特定人了
所以不算不特定人的範疇
所以基本上可以限制對方占用
但是因為鄰居只能靠這條巷子出入
所以可以主張通行權利

如果只是要限制對方不要把這塊地當作停車格之類的倒是很好解決
只要起訴後強制執行就好了
如果是要限制對方通行官司就很有的打了
就真的要找律師詢問實務上要怎麼解決
因為很多實務上的問題沒有看到實際地籍圖、了解權利狀態是沒辦法處理的
這些也不太有可能在網路上討論

而至於了解土地權利、設定狀態的相關文件、謄本
所有權人可以到當地所管地政機關去掉資料
閱覽費印象中好像是60塊錢

EAPON wrote:
只有你和鄰居使用的話基本上就是構成了特定人了
所以不算不特定人的範疇
所以基本上可以限制對方占用
但是因為鄰居只能靠這條巷子出入
所以可以主張通行權利...(恕刪)


謝謝回應
基本上,仍是會讓鄰居通行與停車,只是要排除其它不在此巷內鄰居屁孩的擾亂
只是這數十年來不清的帳,家中兄弟姐妹是打算先釐清,免的又亂下去

再請問,需要調那些資料去查證?這方面實在是不太懂

jcyao wrote:
謝謝回應基本上,仍是...(恕刪)

到地政機關去調地籍謄本就行了
如果不知道要調什麼資料
到櫃檯去說要查土地有沒有設定和地籍資料
就會幫你處理了
只是有沒有設定和詳細資料是屬於第一類資料
最好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去申請比較好
代理人去的話要出具授權書,會比較麻煩,尤其現在又牽涉到個資法的問題

EAPON wrote:
到地政機關去調地籍謄本就行了
如果不知道要調什麼資料
到櫃檯去說要查土地有沒有設定和地籍資料...(恕刪)


看樣子要帶老媽一起去了,再次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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