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ter65 wrote:法院裡大家一定都知道這號人物,怎都沒有人覺得怪怪的去了解為什麼這個女人會有這麼多的租房糾紛呢?...(恕刪) 這件就是檢察官主動偵辦的阿,目前看來是偏向民事糾紛。租五樓給六樓是屬於民事債之不完全給付。承租方合約沒看清楚就簽了,這在房仲業也很常發生阿。房東嗆房客「法院見」,房仲也是常用存證信函或支付命令要屋主付服務費,屋主不付也是法院見阿。房東哭泣被房客欺負,房仲也是哭訴約好要看房但卻屋主放好幾次鴿子阿。房東說身體不好,房仲也是錢撈到手就身體變差去住院什麼的阿。
小春大大 看這些受害者的狀況與回應 這位張姓房東是使用訴訟詐欺的方式來牟利跟您的狀況頗為類似 是否把您上次經驗 做一個懶人包或相關的關鍵提供給受害者的自救會所謂的十萬塊違約金先不管是否有不當得利的地方 但若有利用虛假的事證來要求房客賠錢那就完全構成小春大大您案子裡的那些仲介被檢察官用公訴罪起訴的事由了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小春大大 看這些受害者的狀況與回應 這位張姓房東是使用訴訟詐欺的方式來牟利 ...(恕刪) 看法官的心證好像是偏向誣告,檢察官應該是朝房東"製造糾紛"提告撈錢的方向下去偵辦,也就是那些糾紛是房東故意弄出來,目的是提告撈錢。而這位房東訴訟的手法是在法院上扮演弱勢方博取法官同情,尤其哭訴的臉非常悲慘,這點在民事法官面前非常有用。我的案子跟這個不一樣,這個大家一看會認為是那位房東有問題,但我的卻是讓大家以為我不給房仲看房子。這位房東的手法跟房仲相比還差的遠,但那些房客應該也不想惹事才對,頂多在網路上嘴砲,若非檢察官主動偵辦,我想應該沒人提出告訴。真的要制裁惡房東,我是建議被害人共同委任律師處理會較好,檢察官會主動偵辦的案子勝算很高,不然檢察官講的話被害人聽不懂,被害人講的話檢察官聽不懂,訴訟寫的雜七雜八檢察官也看不懂,被害人一人一句話說不定會出包對不起來,這些都會影響偵辦。
陳小春2525 wrote:看法官的心證好像是...(恕刪) 小春大大的開釋很好 受害者有看到應該可以當作參考 關於檢察官的狀況我也有我的意見檢察官的動作事實上是有瑕疵的 因為要求羈押禁見的理由不充分所以才無保請回但這不代表無罪 只能說檢察官要求羈押禁見的條件不充分 這類的案件多半是輕罪也無共犯串供的問題檢察官用的是恐嚇取財 用"上法院"當作恐嚇的方法來要求被害人同意支付"不合理"的違約金但"上法院"是否為恐嚇還是有許多爭議 又不是要對被害者"殺害""性侵""傷害"這類明確的言詞檢察官當然可以試試看用恐嚇取財起訴來試試看 但其他的法條或許比較直接也罪證確鑿我做一個房東 多半跟房客好來好去 除非太離譜 根本不會要求違約金 鑰匙掉了頂多扣一些換鎖的錢家具全毀了也不可能要求賠新的 也就按照購買的原價按折舊加減收一些這種破壞房東形象的"二房東" 唉 無言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檢察官用的是恐嚇取財 用"上法院"當作恐嚇的方法來要求被害人同意支付"不合理"的違約金...(恕刪) 檢察官不可能以"上法院"來當成恐嚇取財的證據,我猜這是媒體亂寫的吧?違約金過高可以主張$民252: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目前法官的心證看來是偏向誣告,我想檢察官應該也有掌握到某些證據了。個人猜測有些糾紛是這位惡房東故意製造來撈錢用。要打贏這場官司沒那麼容易,被害人如沒共同委任律師,交互詰問時出包機率很高,對方一定是委任律師,而網路上那些沒證據的嘴砲,基本上法官是連看都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