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cat40 wrote:
標準投資客做法!!
一說要誠實報稅,二說要公證合約
直接幹掉95%有歪念頭的爛咖...
投資客根本沒時間管理那些爛房客,時間成本不合算。所以,寧可減少些麻煩。
所以我才說,租賃專法出來,第一個登錄的就是投資客,其他小咖出租戶,看了實價登錄都是一些高價位租金,並想到要後續繳稅,你們說會發生什麼事呢?這不是趁機一起讓渾沌不明的租金一起整合嗎?
所以,一做實價登錄,死的,會是誰呢? 還不是最底層的租房族...這個法出來,我相信會促使更多人想要買房了...
價格談不攏,搬就好啦
天又不會塌下來XD
又不是天生生來做房東的奴隸,也不是天生生下來當投機客的肥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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