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哥舉例與回覆!不過不管是排拆或是訴訟,就是要等待相當時間了,重點也就是要排要等...不會是立即的,沒有不用耗費時間等待的,另~本樓主 為自用未出租獲利,無不當得利!Katong wrote:管理違建認定與違建...(恕刪)
樓主要生小孩+養小孩請有些網友多多口下留情建議樓主不要付租金對方要的是錢不是頂樓先開會 讓大家兩全其美相對你要有回饋社區的心理準備我朋友家隔壁華夏(只有12戶)6+7都出租 7樓是違建這戶屋主知道有獲得就要有付出打掃樓梯電梯公共空間/洗水塔/社區消毒/對講機修繕都由這戶付錢維護所以大家都開心 給樓主參考
CFUN wrote:不過不管是排拆或是訴訟,就是要等待相當時間了, 很多律師事務所在接這種案子,包括很有名的李永然律師事務所.訴訟是很快的,不到半年就解決了.因為違建事證明確,違建屋主是無法有任何抗辯,一審就會定案了.違建屋主也不會上訴,因為沒有任何立足點可以上訴.半年你覺得會很久嗎?如果住戶已經寄出存證信函,決心走法院,聰明的違建屋主最好彎下腰來乖乖與住戶協商.因為走進民事法庭,違建屋主是連講一句話抗辯的機會都沒有,法官只會問:到底是不是違建,是的話,就判決拆除,沒有第二句話需要問.主張權利的住戶如果被迫走了法律程序,人家當然會順便求償過去五年的不當所得,接著順便再求償律師費...CFUN wrote:另~本樓主 為自用未出租獲利,無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並不是出租,有收取現金才是不當得利.違建屋主侵占公有空間,長年據為己有,這已經是不當得利的.這是侵權行為,長年侵害其他住戶應有之權利.判例與新聞多不勝數,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