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繳房租,我該寄存證信函給他嗎?

寄存證信函吧
然後就可以開始準備把房子要回來
記得錄影留證據
另外要清的時候記得聯絡一下警察看能不能協同處理之類
不然這東西真的吵不完
分享一下我的強制執行經驗吧!就是法院判決確定後,聲請執行處書記官到現場要把房子交還給房東的程序。執行一定是非假日而且是上班上課時間,當天屋內有人在,一個屁孩自己在家。真的是屁孩就是那種國中的中輟生。書記官執達員、二位管區員警加上我問了半天摸摸鼻子還是沒有執行成功,家具,寵物、垃圾我有辦法處理,一個不曉得他老爸幾時會出現的小屁孩我真的無能為力。書記官交代再聯絡房客看看,真的沒辦法還要會同社會局想辦法安置小屁孩。
問我後來呢?怎麼處理?花錢會吧!二年房租全免,押金全退,快點搬走唯一解方。
刪...刪...刪...刪...刪...刪...刪...
baby51763 wrote:
你可以去找惡房東張淑(恕刪)

張淑晶不就是有名的租客二房東~
ch570117 wrote:
問我後來呢?怎麼處理?花錢會吧!二年房租全免,押金全退,快點搬走唯一解方。


01很多以租養貸的房東們都不敢說實話.
他們都說當房東躺著賺.

不僅沒有以租養貸, 有些房東虧損得比你還多.
你還算ok的.
01每個魯空都不敢說實話

他們都說房價會跌

拜託今年一定要崩盤

別再讓魯空漏氣了
1.依法定要件終止租約,
2.此時他無權占有,
3.他不在時換鎖並清空,無強制罪問題,
(個人認為不一定要訴請法院強制執行,
依民法765自行排除亦可)
實務有認為仍屬侵入住宅?
4.所留物品依民法445行使留置權。

3及4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2條催告點交,似可解套。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argo12 wrote:
3及4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2條催告點交,似可解套。


所以本樓01眾多房子被白睡又給錢的房東, 都傻了?

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住宅罪,實務認為保護之法益是居住自由法益,
而非財產法益,事實上在該空間生活起居者亦屬之,
導致終止租約後無權占有的房客有恃無恐?

而租賃專法第12條是否為正當理由而得阻卻違法?
有待實務形成見解。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