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poppop wrote:
我書讀不多,聽到有人嗆要公佈我的住家地址
過來處理,我怎麼知道找來的是不是他說的人?
我只看到他說要找人來處理我並且要提供住址給他們
這樣我會不心生害怕,產生心理陰影,隨時都怕有人來我家嗎?
poppoppop wrote:
先是多次以(身高150都有問題) (騎二手重機像猴子騎馬的咖) (矮子騎重機的貨色又出來了喔)
( 149公分騎重機, 台灣俗話說: 猴穿衫, 戈親像人. 同理, 騎重機也一樣, 自己去想像那個畫面.)
等侮辱性文字嘲笑人.
然後再嗆要提供地址找人來處理你,這樣不會讓人心跳加速,心生害怕嗎?
一罪一罰...五月跟六月是分開算哦..
恐嚇罪 ~ 成立的要件是使對方【心生畏懼】。法務部 - 法律問題
不用管他說什麼,只要你有感覺到害怕就可以成立。
重點:恐嚇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一般說的公訴罪,一旦提告就算撤告也沒用,
國家會一直幫你告到底。切記!提告的時效只有六個月,逾時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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