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幫忙 wrote:
法律條文可能沒有?!但真的沒有嗎?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自律公約⋯⋯若廣義解釋,其實還是涉略的!
法院或法官也不一定會全覺得無責!當然⋯您也許要買家自證「仲介知道」「買家有問」「賣家知道」⋯⋯這可能就是證據收集的層次了!
如果您是當事人,您需要的是律師,與提起民事訴訟,跟鄉民講,集氣是沒用的。
民事訴訟流程
愛幫忙 wrote:
法律條文可能沒有?!但真的沒有嗎?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自律公約⋯⋯若廣義解釋,其實還是涉略的!
法院或法官也不一定會全覺得無責!當然⋯您也許要買家自證「仲介知道」「買家有問」「賣家知道」⋯⋯這可能就是證據收集的層次了!
omniyeh wrote:
我都說 "同意" 你說的了,那您還要怎樣 ?
是來要鄉民集氣就可以要仲介賠償,屋主退款 ?
您是事主的話,覺得「還沒有啊!」,就去法院按鈴申告啊 ! 不然嘞 !
愛幫忙 wrote:
法律條文可能沒有?!...(恕刪)
愛幫忙 wrote:
這位大大,真的很抱歉 觸怒、打擾及麻煩 您? 我有說我是"事主"嗎?!抱歉讓您誤會了?!
我不需要您的"同意"啊!除非您是立委?公會人員?政府官員?那您願幫忙嗎?!先感謝了!
我是希望能找出"解法",然後透過管道(不論是官方?私人?自媒?),在近期提出(甚至做出)解決方案!
而不是:買家自己找?自己問?(部分不良?)仲介裝傻、不問不答?新舊屋主自吞?
讓消費者能更透明、更客觀、更有利、更清楚......做出"選擇"及"決定"!不是為個人!而是為市場!
愛幫忙 wrote:
法律?規範?道德?良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