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事情的本質,再下評論,
我也不見得一定對,也許我看走眼也有可能,
但是勒,起碼我很認真的去觀察現在存在的現象,
有人說房價高,
我會說房價高?
有人說投資客一定賺,
我會說投資客一定賺?
有人說投資客萬一虧錢會害到大家,所以投資客很可惡,
我會說投資客萬一虧錢會害到大家?投資客一定很可惡?
內容都一樣,只差一個問號,
差一個問號就差很多勒~
有各網友說得很好,
大家都有腦袋,但腦袋裡裝什麼不知道,
有的裝大便,有的是水泥,
真奇怪,明明各位父母把大家都生得聰明伶俐的,怎麼過幾十年後變這樣?
(腦漿變成大便?)
具我觀察,都是沒有思考能力的緣故,
什麼事情都用直覺,不思考,
久了,腦漿也真的變成大便了~
就拿投資客這件事情好了,
版上網友的論點是:
房價高--->一定是投資客搞的鬼--->投資客一定很好賺--->投資客萬一虧錢會害到大家,
我的觀察是,房價沒有大家講的那麼高,
台北市還是有2開頭的,但是有缺點,大家又要完美屋又要2開頭是貪心~
另外房價高一定是投資客搞的鬼,
我的斡旋經驗告訴我,自住客反而比較貪婪,他又沒有貸款壓力,
(這點x大最知道了,他一邊罵投資客炒高房價,一邊卻說要賣房子的話他要賣市價不賣成本價,)
投資客有貸款壓力,他就是賺一筆錢就跑,房市下跌時是少賠一點也可以~
再來投資客一定很好賺--->投資客萬一虧錢會害到大家,就好玩了,
投資客一定賺這個我已經發文講過了不一定穩賺,
自己不敢賭,看人家投資客賺錢的一面,酸溜溜的說好賺,(好賺你怎麼不去賺?沒本事沒膽量?那酸個屁!)
但是版上網友竟然會從投資客一定很好賺--->投資客萬一虧錢會害到大家
我覺得這樣的推理實在是不可思議,
覺得人家好賺,就推論這個賺得很輕鬆的人一定會作什麼事情害到大家,
(其實有嗎?中華民國開國都快一百年了,從來沒有銀行是因為房貸問題倒的,一百年喔~)
這是妄想,被害妄想,
我覺得郭台銘很好賺,
所以郭台銘的鴻海萬一哪天倒了,一定會害到大家的,所以我們要討厭郭台銘?
我講過了,我不是投資客,也沒有房子要賣,也沒有要拉保險,
我上來就是無聊打嘴砲,
但我又機車得勒,
打嘴砲還很認真,這些時間應該用來多賺點錢的,
這點真該打~
銀行跟存戶當然是借貸的關係呀!
所以銀行才付存戶利息o
又...存戶隨時可以解除此一借貸關係~但依常理論斷(沒發生戰爭之類的重大事件)~是不會有存戶早上想賺利息錢~下午就解除跟銀行的借貸關係~把早上所存的錢領回家放(每個人都想賺利息錢不是?)因此不管任何時段~銀行所存放的錢~就像個大水庫一般~有進也有出~但為了避免擠兌(很多存戶解除跟銀行借貸關係)~所以才有存款準備率~避免存戶領不到錢~產生信賴危機~危及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金融體系崩潰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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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投資客可惡?這我不覺得!
舉凡所見的商品~哪個不是買低賣高的行為?
一個進口高級名牌包~飄洋過海來就賣你多少錢?
哪個行業沒有經銷商?難道每個過一手的人都該死?
罵投資客利用少數的錢~大玩金錢槓桿遊戲~那買賣期貨就不是高槓桿的金錢遊戲嗎?
投資客可以玩這樣的槓桿遊戲~一定是因為制度上有其漏洞~他們抓準這個漏洞賺錢~這樣的行為~就好比卡神的行為一樣~抓住銀行的紅利漏洞~大玩無風險的套利行為o
雖然如此~本人也不贊成這類的行為就是了~這類的行為雖不犯法~但總有違善良人心~不值得驕傲或是鼓勵o
TONY_H wrote:
動不動就罵人損人 ,...(恕刪)
其實,k大說的並沒有錯
對銀行而言,存戶的存款的確就是負債
只是他舉的例子不太適當
大家無法接受吧

銀行要運用這些負債去創造利潤
也是天經地義
銀行開門也是要賺錢呀
存款保障這種東西,說穿了只是政府為了安定社會秩序想出來的把戲
一百萬 or 兩百萬 是還ok,全額保就真的荒謬了
對於投資客,我倒是認為,不過也就是資本社會的一種產物而已
任何人包過你我都可以是其中之一,只是現在的門檻"有點高",很多人辦不到就會不爽

美國的房利美為什麼會倒,資本主義過度膨脹的後果罷了
怪建商養地?怪投資客炒房?怪政府都不管??
泡沫化的時候就知道了,大家都無能為力啊~這就是資本主義啊!!!
問題一: 你有多少財產? 通常一般人會回答.. 我有1間房子1000萬.. 股票現值約300萬.. 存款200萬.. 我想這是普遍性的認知.. (政府官員申報財產也是以此為範圍的).. 因此.. 顯而易見.. 我的現金存在銀行還是我的財產啊!!! 我非常不理解.. 這種議題有何爭論的必要.....
問題二: 銀行可不可以不把錢還給我?? 這是法律問題.. 也是”實務”的問題.. 不論定存.. 活存.. 只要存戶願意”損失”利息.. 銀行當然沒有”拒絕”的權力..
問題三: 銀行放貸的行為.. 自然應該由政府規範.. 各國皆然.. 利率及存款準備金比例都有限制的…… 至於銀行借錢給誰.. 政府也可以有限制的.. 先不談投資炒作.. 美國對於金融單位對於恐怖組織的來往.. 以及國際洗錢都有限制的……
問題四: ""klaw wrote: 除非你沒有錢存在銀行,那你可以大聲指責這一切,不然你也是共犯結構"" --------- 我說一個例子.. 一個人在商店買了一把水果刀(水果刀非刀械管制品).. 結果這個人用刀子殺了人.. 我們可以指責賣刀子給他的人是共犯嗎??
問題五: 銀行倒了.. 誰應承擔責任?? 第一責任者當然是政府.. 因為政府是監管銀行放貸的行為的.. 至於要不要救.. 我覺得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以全世界的例子來看… 有的政府有出面干預.. 有的則放任其倒閉…. 因此老百姓把錢存銀行是有風險的..
不是舉例問題,
而是這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概念,跟一般人的認知有很大出入~
我講的你去問每個念法律的人,
他都會跟你講:你錢存到銀行的那一個時間點,所有權就已經移轉了,
不要講銀行,就講我借錢給你,錢到你手上時,所有權已經移轉了,
我反悔想要回來,你同意交還時,又回到我手上,
萬一你不同意交還,我還硬跟你搶,你是可以告我搶劫的!
很怪對不對,
明明錢是我借給你的,我想把錢要回來卻被告搶劫,法官還會判有罪,
真是匪夷所思,
這就是法概念跟一般人感情落差的地方,
有時候大家對於一些判決覺得不可思議,都是因為這個原因~
(但也不排除記者為搏版面故意把一些重要事實遮掩的~)
sakaicat wrote:
其實,k大說的並沒有錯
對銀行而言,存戶的存款的確就是負債
只是他舉的例子不太適當
大家無法接受吧
xieb wrote: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我在其它篇和某bisxxx網友就說過了,房價漲越高,換屋成本越高,
房價越低換屋成本越低,所以基本上我會選擇在後面這樣的時候換屋.
你的房屋有20坪,假設一坪10萬,共兩百萬。
而你想換屋,換到30坪,一樣一坪10萬,要三百萬。
房價下跌一半,你把原本的賣掉,你覺得你要貼多少錢進去?
原本賣掉100萬,新屋只要150萬,只要貼50萬? 那之前賠掉的100萬怎麼算?????? 還是就不算??????
事實上加上虧損要貼150萬......只是賠掉的100萬已經被你預付掉.....
如果大家都一坪漲五萬。
舊屋出售後得300萬,新屋要450萬,結果你還是要貼150萬.....
你認為划算的情況是,只有別人跌,你的最起碼不能跌或者大家都要持平的情況下......在漲的時後,我賣的房屋只要長得比別人兇我就划算。
兄臺的說法太過籠統。
賠錢賣的時候記得把之前的虧損算進去,不然真的會賠一褲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