鬍鬚吳大 wrote:
落井下石,我看到這些人的心態。
有比投資客道德標準高到哪裡去?
爛在心裡,賤在嘴裡,會窮當然有道理!?
悲哀 ... 唉
先進國家有如德國,早就知道靠房市提振經濟只會搞爛整個環境
因此炒房是有刑事責任的
相反來說台灣的觀念是有土斯有財,買低賣高何罪之有
一買一賣之下收入可高過當個工程師幾年的薪水
造成現在的房價奇景
先的國家超速罰單也是個人財產與超速嚴重程度兩者個函數,甚至可達百萬台幣以上
不像台灣,開個千萬跑車繳著幾千元的國道罰單根本不痛不癢
長期以來政府財團炒房客和媒體就是共犯結構
現在開始起步先找一點人開刀有何不好
不知道我的思考這樣夠不夠酸民夠不夠憤青呢?
還是 應該要這樣做才能真的對症下藥改善社會?
把那些發言的整理一下
仇富+幻想+偏見
我也不喜歡那個不二雄,但是,人家至少就是"合法"的炒地皮,乖乖的繳"營業稅",合法的節稅(也許有天被查也不一定),但黃呢,明明就是營利行為,卻使用個人所得申請,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卻混為一談
什麼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司法是有它的問題在,世界上本來就沒有一個完美的制度,如果你有親身經歷,很多人樂意為你報料出頭,但如果沒有,只是到處聽聽,拿不出證據那請你閉嘴,要幻想手淫請回自已房間,這邊是公開場合
最可怕的是顏色的偏見,沒證據的話信以為真,自以為上位者的手到處伸,在沒有積極證據前,我選擇相信清白,就如果我一直堅信公務人員大多是清白,樹大難免有枯枝,但我們不能因為幾片落葉就說那顆樹從根腐敗,看到蟲就把它抓出來,而不是空口說白話,選擇相信樹沒救了,你就只能活在你的悲觀下
講這麼多,根據我的經驗,符合上面三要素的,通常有閱讀障礙,所以根本就看不到,也看不進去,會看得進去的,本來就不會這樣想…
所以,換我悲觀
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