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人放手吧!這美好的一仗,你們已經打過。

我本來不認為王家是為了錢,但聽完大家的分析,怎麼覺得這個案子王家人確實就是釘子戶,罔顧環境整體利益(不管自己土地位置會卡死其他周邊住戶發展、硬要別人讓地給他通行),曲解法令(財產權無限上綱),企圖違法(妄想自己未來將2樓違建增加成4樓),故意消極抵制都更(收到通知卻裝死不出席表示意見),獅子大開口(說要2億、5億)....,雖然或許跟真的都更蟑螂不同,但不得不讓人懷疑就是"錢"談不攏,一切冠冕堂皇的理由都只是幌子。

如果真是這樣,那些為他們發聲的團體或個人實在情何以堪,正義就這樣被消費了。
kevin-a1 wrote:
我本來不認為王家是為...(恕刪)

惡法亦法???
那憲法夠不夠大?
憲法可是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喔

先被拆的同意都更戶
是被建商拆的
不是被王家拆的喔
你可不能說因為王家,所以同意都更的沒法蓋新房
以致他們沒新房住
少王家那塊,還是可以蓋新房喔



kevin-a1 wrote:
我本來不認為王家是為.那些為他們發聲的團體或個人實在情何以堪,正義就這樣被消費了.(恕刪)


為錢而抗爭纔是真"正義".買賣要二廂情願等價交換,否則就是單方的強取豪奪.這就是正義.

亮哥+ wrote:
買賣要二廂情願等價交換,...(恕刪)

二廂情願還賺個屁,圈地巧取豪奪才是王道,錢還要分給官員也,你以為那麼好賺

212410 wrote:
王家人放手吧!這美好...(恕刪)


請問樓主

提後4:7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
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
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您聖經引用的前後文真的清楚嗎?
路跑盡了嗎?道守住了嗎?
如果沒有...請一起完成
再引用聖經經節吧@@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甚麼賞賜呢? (馬太福音5:46)
分兩段給樓主為的是....體醒您"公義的冠冕"

分享給你我的勸勉與警惕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
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
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甚麼賞賜呢? (馬太福音5:46)
分兩段給樓主為的是....體醒您"公義的冠冕"

分享給你我的勸勉與警惕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
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
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甚麼賞賜呢? (馬太福音5:46)
kevin-a1 wrote:
但聽完大家的分析,怎麼覺得這個案子王家人確實就是釘子戶...(恕刪)

說王家人是釘子戶或不對的..大多是新進會員..怪到不行?
這些人..要不要發表一下..建商去請市府顧問當獨立董事..為何阿?
假如..文林苑最後建商排除王家..這樣收場..
說王家釘子戶的..罵王家的..會道歉嗎?
ganman wrote:
這些人..要不要發表一下..建商去請市府顧問當獨立董事..為何阿...(恕刪)

不這麼搞,請的動1000名警員嗎,台北市長請的動嗎,當然要有一個白手套
市長總統完全不認識建商的,也完全沒拿建商半毛錢,全是別人代收的,雖然有圖利建商的行為,但沒證劇有對價關係,所以一切合法,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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