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賣屋簽了"專約"真的沒辦法提前解約嗎?


LV9875 wrote:
如果是說57樓的那份合約書中的第7條。基於民法契約自由化的觀念,只要不違反道德風序良俗(例如欠人債務 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用性愛抵償等)之外,任何契約都有其合法性,所以此合約書內容如果是在你同意也簽了之後,就有其合法性必須要遵守。


講那麼多說來說去
不就是要照合約走的意思嘛
當然我也可以自己擬一個約叫仲介簽呀


約名叫什麼 一般, 專任,甚至叫甲式,乙式, A版, 8月版
重要嗎? 重點是內容

仲介講出來的和拿出來簽的不一樣
先開高價誘使老人家心花怒放簽了"專任"的內容然後璗在那邊
哄抬看有沒有買方當盤子
有沒有屋主當傻子

自己家那一齣也好多年前了
不知到最近業界有沒有自律些
希望有網友能分享出來看看常見的約現在長怎樣


silvermumi wrote:
講那麼多說來說去不就...(恕刪)


是阿,他講到最後的意思就是解約要賠錢,法律人都是像法官一樣將事情分成兩造爭執與不爭執,爭執處靠證據而已!幾乎沒人會轉來轉去到最後還是回到原點,律師也沒那麼多時間廢話一堆!

現在房仲業界比你之前的還要惡劣糟糕...
可以搜尋我先前發表過的文章,改天我會再PO進度~
明天我再PO東森的一般約內容,有請朋友去拿了,印象中東森的一般約規定也很像專任約,但也沒解約處罰才對!
THE666 wrote:
如果我貼出來,上面寫...(恕刪)

THE666
THE666
THE666
你自己在81樓說陳小春如何你就貼,
陳小春如何了。
你現在92樓又變要陳小春如何如何才要貼,
一變再變,兩變三變,你以為這裡是天蠶變嗎?
在89樓又說現在不做房仲,無法貼?!
還真的跟我在62樓預測的一樣!
說別人很會說,輪到自己又不一樣了???
勇敢的面對自己的承諾,貼吧!



這沒什麼好吵

簡單來說,就是有人沒搞清楚就亂喊話

例如某位沒看完合約就說,一般約可單方面無條件解約

結果呢??結果發現他說錯了!!

然後開始轉話題,接下來又開始提起自己的被告的經驗

被糾正法律常識不足後還能繼續回覆真的不簡單

我遇到律師客戶不只一位,每位律師簽約前一定熟讀合約內容才簽名

遇到有問題的條文會提出來或者修正

怎麼有人還會契約不看清楚就簽約??

然後再推託業務員欺騙,怎大家都簽一樣合約,別人沒事你卻被告?

---

樓主問合約能不能解約

卻沒出來說明那位業務員有沒有充分告知專任約的內容

如果有充分了解內容也簽名了

那幹嘛要簽合約??以後社會上大家都用口頭約定好了

都不要合約了,反正簽約都可以隨便喊喊然後反悔阿

----

聽說有位網友說自己是律師,想請教一下,定型化契約如果消費者更改合約內容經過雙方同意

那該合約還算是定型化契約嗎??還有審閱期這個權利嗎??

我是仲介 wrote:
這沒什麼好吵...(恕刪)

這真的沒什麼好吵的!
就屢行THE666的”白紙黑字”的承諾就行了,
有那麼難嗎???

我是仲介 wrote:
這沒什麼好吵簡單來說...(恕刪)


是阿,房仲說一般約可以單方面解約沒罰則卻又弄出個有罰則的一般約也真是厲害!
房仲哥把你公司的一般約內容貼出來看看吧!
房仲哥可以把事情只講頭跟尾,然後忽略中間也很厲害喔!


陳小春2525 wrote:
非也,一般約才可單方面解約,專任約不行!
專任約解約是有罰則的,就是賠償房仲4%佣金...
一堆簽了專任約後想解約的被判輸賠償給房仲,切記勿讓房仲知道想解約,否則一定下狀況...


是你說的阿

你怎說是房仲說

難道...你是....房仲??
我是仲介 wrote:
是你說的阿你怎說是房...(恕刪)


所以說房仲可以省略掉中間實在很厲害!
房仲是已經習慣中間都是製造出來的唬爛狀況所以可以不用管?
一般約是誰訂的?難不成是我訂的嗎?
你把你公司的一般約內容貼出來看看吧,之後再來說!

陳小春2525 wrote:
所以說房仲可以省略掉...(恕刪)


中間省略什麼??

你要不要回到第一頁?

看看你排第幾個回覆說這句話的

你上面好像沒仲介吧!!

你突然就說一般約可以單方面解約

你還有什麼話好說嗎??

該不會你自己說出來的話,說錯了也要推給仲介?
我是仲介 wrote:
中間省略什麼??你要...(恕刪)


所以說房仲視而不見也很厲害,難不成一般約從一開始就是我訂定創立的嗎?
你把你公司的一般約內容貼出來再來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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