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9875 wrote:
如果是說57樓的那份合約書中的第7條。基於民法契約自由化的觀念,只要不違反道德風序良俗(例如欠人債務 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用性愛抵償等)之外,任何契約都有其合法性,所以此合約書內容如果是在你同意也簽了之後,就有其合法性必須要遵守。
講那麼多說來說去
不就是要照合約走的意思嘛
當然我也可以自己擬一個約叫仲介簽呀
約名叫什麼 一般, 專任,甚至叫甲式,乙式, A版, 8月版
重要嗎? 重點是內容
仲介講出來的和拿出來簽的不一樣
先開高價誘使老人家心花怒放簽了"專任"的內容然後璗在那邊
哄抬看有沒有買方當盤子
有沒有屋主當傻子
自己家那一齣也好多年前了
不知到最近業界有沒有自律些
希望有網友能分享出來看看常見的約現在長怎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