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層鄰居非自然死亡或跳樓,仲介需要告知買方嗎?

如果您是買家,會希望知道嗎?

將心比心⋯讓下一手⋯知道而選擇!

至於「範圍」「距離」⋯我真心覺得「同層樓」是必須的!
愛幫忙 wrote:
如果您是買家,會希望知道嗎?

將心比心⋯讓下一手⋯知道而選擇!

至於「範圍」「距離」⋯我真心覺得「同層樓」是必須的!


您講的都是 "覺得",法條您也看了,範圍也寫了。

您是事主的話,請找律師,讓律師幫你從繁雜的法條中,找出符合您 "真心覺得" 的條文。

您不是事主的話,要找的是 "立法委員",讓立委將您的 "真心覺得" 列入相關法律條文規定。

買賣糾紛,基本先要有 "證據 + 法律條文",至於 "將心比心",嗯 ...... 我不能說你講錯了,但這是 "人情"。

法官若把 "人情" 放在 "證據 + 法律條文" 之前的話,他會先死。
愛幫忙 wrote:
如果您是買家,會希望...(恕刪)

你已經買了?還沒買?
還行 wrote:
你已經買了?還沒買?


假設性的提問,真實性的解決!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舊屋主(2010買)說:不知2009發生的事,但知道2024發生的事!

新買家想幫舊屋主向之前仲介爭取些權益?
我覺得應該主動告知
這是你跟客戶的信任關係
即便他不買或許會請你找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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