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沒人說銀行可以不還你,但是你要帶印章存款簿,沒帶,大家哪個不是摸摸鼻子明天再來?不想要再跑一趟硬來,那不是搶劫是什麼?john6517 wrote:問題二: 銀行可不可以不把錢還給我?? 這是法律問題.. 也是”實務”的問題.. 不論定存.. 活存.. 只要存戶願意”損失”利息.. 銀行當然沒有”拒絕”的權力..
ad5747 wrote:存錢到銀行 = 借錢給銀行看起來是對的其實又不太對人跟銀行間的借貸關係不同於人與人之間的借貸關係因為銀行本身有穩定國家金融的功能所以有一堆相關的金融法條限制住這是國家給與人民的基本保障如果銀行想怎麼借就怎麼借還要金管會幹嘛 補充一下.. 借貸是會計術語... 跟一般人所說的.. 我"借"錢給你是不一樣的..........我把錢放銀行時.. 已經約定我這筆錢是隨時可以拿回來的......不論你用借給銀行.. 放在銀行.. 存在銀行.. 等用語.. 都不會影響存戶隨時可以拿錢回來的權力.....
當然,銀行業是特許行業,政府要發執照當然要確保拿到這些執照的公司不會亂搞,你看一堆地下錢莊被抓好像很丟臉,我覺得丟臉什麼,地下錢莊跟銀行最大的差別,不就是沒有那張執照而已,當然地下錢莊會暴力討債那個很討厭要譴責是沒錯,那是另一回事~john6517 wrote:問題三: 銀行放貸的行為.. 自然應該由政府規範.. 各國皆然.. 利率及存款準備金比例都有限制的…… 至於銀行借錢給誰.. 政府也可以有限制的.. 先不談投資炒作.. 美國對於金融單位對於恐怖組織的來往.. 以及國際洗錢都有限制的……
你跟銀行簽約時,還有國家作保?你的存款契約上簽約人除了你跟銀行之外,還有一個中華民國政府官章跟馬英九的章?你的發言真是本日最不可思議~ad5747 wrote:因為中間還有一個國家阿銀行跟人民之間可是有國家做保人本來就不等同於一般的借貸關係用這點說銀行的錢想借誰就可以借誰實在是強詞奪理
klaw wrote:你跟銀行簽約時,還有...(恕刪) 噗~~那你告訴我存款準備率設來幹嘛的金管會設來幹嘛的國家沒居中做保他金融執照發爽的????你才是真不可思議呢人民接受國家保障還要簽同意書吵太兇,腦弱了嗎???
klaw wrote:依法律概念,你是有一個不動產(1000萬)一個有價證券(300萬)一個對銀行的債權(200萬)你擁有的只是對銀行的債權,不是銀行裡面的錢~依會計概念,你這三項都是資產項目,兩個流動資產(股票跟存款,我們不討論存款是不是在一年內到期的問題)一個非流動資產(房子) 一個人(公司)的價值是看.. 淨資產的... 以會計準則來說.. 我放銀行的錢不是債權.. 而是登載於.. 流動資產..債權.. 泛指應收帳款.. 而超過一定時間的應收帳款.. 是要提一定比例的壞帳準備的....有人有聽說.. 我的錢定存放銀行.. 要計提壞帳比例的嗎??
john6517 wrote:補充一下.. 借貸是...(恕刪) 對啦,就是這樣所以才說k大舉例的不完全適當另外你存到銀行的錢你可認為那是你的資產但對銀行而言,是以借貸方式得到的"負債"銀行的會計報表本來就一般公司不一樣做法,不要混淆所以銀行要怎麼用,抱歉你管不著怎還會有人說政府都來做保了~~